麻城中电工程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麻城中电工程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申请中电工程麻城中馆驿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延期的请示》(麻城中电新能源〔2019〕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我委同意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中电工程麻城中馆驿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460号)的有效期延长1年,即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1月24日,其它事项仍按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460号文执行。若项目在2020年11月24日前仍未开工建设,不得再申请延期。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4日
麻城中电工程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麻城中电工程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申请中电工程麻城中馆驿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延期的请示》(麻城中电新能源〔2019〕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我委同意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中电工程麻城中馆驿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460号)的有效期延长1年,即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1月24日,其它事项仍按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460号文执行。若项目在2020年11月24日前仍未开工建设,不得再申请延期。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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