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北省“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的批复》(鄂政函〔2021〕141号)要求,现将《湖北省“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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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北省“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的批复》(鄂政函〔2021〕141号)要求,现将《湖北省“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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