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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中央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第7项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省发改委中央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第7项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20 15:35 来源: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配合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具体措施》(鄂办发〔20202)要求,现将我委中央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第7项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长江湖北宜昌中华鲟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共有108个非法码头,其中61个位于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但宜昌市前期仅摸排上报19个,至今仍有13个未清理整顿

二、整改目标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配合省交通运输厅指导宜昌市做好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内相关油库码头整体搬迁工作。

三、整改措施

对中央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第7项问题,我委高度重视,按照《省发改委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管理办法》要求,根据《省发改委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交账情况说明及交账清单报备的函》,结合职能分工和工作实际,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做好审批服务工作。配合省交通运输厅指导宜昌市做好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内涉及的中石化、中石油、中长燃3个油库码头整体搬迁工作,及时核准新搬迁码头工程。二是开展现场调研。202193日,我委相关负责同志赴宜昌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现场调研,重点对宜昌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内的王家河油库码头、中长燃艾家油库码头和中石油宜昌油库码头拆除事宜进行督办。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分别于20196月和20208月核准了宜昌港枝江港区中石化、中长燃、中石油油库码头工程,目前,上述3个项目均已完成交工验收工作。二是宜昌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内的王家河油库码头、中长燃艾家油库码头和中石油宜昌油库码头已于2021123日完成拆除任务。据上报的宜昌市人民政府整改方案,宜昌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内需要整改的码头共110个,其中取缔类60个,规范提升类50个,截至2022430日,110个码头整改工作全部完成,其中60个取缔类码头已拆除,50个规范提升类码头已完成整改(其中2个已拆除),并经省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确认销号。中央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第7项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达到整改任务交账清单要求。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配合做好全省非法码头整治工作,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1220——20221226日,共7天)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

直接责任人:鲁良超        电话:027-87231244

    人:潘        电话:027-87231930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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