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全省 “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2023年上半年调度及中期评估的通知
省直有关厅局,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委内各有关处室: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3〕1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推动“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实施2023年上半年调度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3〕454号)要求,请各单位在做好全省“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2023年上半年调度的基础上,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梳理工程任务
请有关省直部门对照《湖北省“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项目分工方案》,加强与国家各牵头部委衔接,摸清对口部门关于“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项目入库标准,以及我省纳入102项重大工程项目清单。请各市州发改委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与省直部门联系,建立本地区102项重大工程项目台账,全面梳理本地区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了解项目推进、要素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相关问题提出建议对策。
二、及时调度项目进展
请委内各相关处室会同对口省直部门,指导各地按照国家牵头部委要求组织做好项目入库,督促项目单位在国家重大项目库内更新重大工程项目进展信息,确保入库项目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请以6月30日为时间节点,结合分工方案全面开展评估工作,全面梳理我省纳入项目数量、总投资、项目形象进度、投资完成额、开(竣)工时间、投产时间等,全面反映各类项目进展情况。
请各市州发改委配合相关省直部门组织做好项目入库、调度等工作,同时在梳理项目实施进展的基础上,梳理总结102项重大工程对本地区“十四五”规划实施的服务支撑作用发挥情况,评估其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对承担的各项工程任务进展是否符合预期作出判断。
三、精准把握评估重点
请各相关省直部门和市州发改委在全面梳理项目进展的基础上,对照102项重大工程目标任务,进一步了解工程实施中存在的支持力度、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协调联动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细化实化“十四五”后半程主要工作计划安排,包括项目推进、要素保障等,以及是否需要调整的考虑等,针对性提出推进“十四五”后半程实施的政策建议。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州发改委组织通过国家重大项目库做好本地区102项重大工程项目调度工作,并提供本地区102项重大工程实施进展中期评估报告和本地区工程项目清单;
(二)请各处室会同相关省直部门,按照分工方案对本领域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梳理,研究提供全省102项重大工程实施进展中期评估报告和项目清单;
(三)请各省直部门和市州发改委6月30日前完成国家重大项目库调度更新工作,7月10日前完成中期评估报告工作,并于7月15日前将项目清单和中期评估报告电子版通过内网邮箱反馈省发改委。
联系人:张 登 电话:027-87890332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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