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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当山风景区索道客运服务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武当山风景区索道客运服务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发布时间:2020-12-10 17:09 来源:成本处

近期,我委根据《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以湖北武当山太和索道有限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2019年财务报告,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及账册,以及其他完整有效的会计、统计等相关资料为基础,对武当山风景区索道客运服务成本进行了审核。

经审核,核定2017—2019年武当山风景区索道客运服务三年平均定价总成本为73,092,411.76元,单位定价成本为65.55元/人·次。

2018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意见》(鄂政办发〔2018〕13号)规定,“从2018年5月1日起,暂停收取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废止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鄂价工服〔2018〕48号)宣布,自2018年5月1日起,废止先前所发的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收费标准文件,并要求按规定下调有关景区门票及景区内配套的交通运输价格。但在此之前,湖北武当山太和索道有限公司已按《湖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23号)规定,缴纳了2017年—2018年4月的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18,188,825.33元。此项费用对索道客运服务单位成本的影响为5.44元/人·次,予以单独列示。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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