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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号公示—反馈问题25】省发改委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25项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销号公示—反馈问题25】省发改委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25项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16 16:00 来源: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2214号)、《湖北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具体措施(试行)》(鄂环督〔20228号)要求,现将我委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序号25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近年来,湖北在调整沿江化工企业布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优化布局仍然任重道远。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明确要求优化长江经济带产业布局和规模,严禁污染产业、企业向上中游地区转移,但湖北省仍有一些地方仍引进一些污染较重的化工项目。

二、整改目标

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要求,不断优化沿江化工产业布局

三、整改措施

组织修订我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并印发实施

四、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和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省长江办(设在省发改委)会同省相关部门和市州起草了《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湖北省实施细则,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审议通过,202210月印发实施。实施细则明确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

五、今后工作打算

督促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州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和湖北省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沿江化工产业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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