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湖北省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专班的函
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政府国资委、人行武汉分行、湖北江城实验室:
为贯彻6月15日省委专题会议精神,落实6月19日省政府专题会议要求,高质量完成《以供应链体系重构为突破口,加快打造新时代九州通衢》课题研究,推动省供应链体系加快建设,现成立省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专班,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组织架构
省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专班由省发改委牵头,分管负责同志作为牵头负责人。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政府国资委、人行武汉分行、湖北江城实验室为成员单位,各选派1名处级干部作为专班成员。
二、职责分工
(一)省发改委负责专班日常工作,组织调度督办,督促落实重点工作,梳理工作成效,完成牵头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
(二)各成员单位承担课题调研相关部分,以及出台重大政策、推动重大项目、发展重大平台、实施重大改革等牵头推进工作任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指导课题研究总体安排和成果应用。
三、工作机制
(一)每周调度机制。各专班成员每周五12时前,将当周本单位关于课题研究及供应链体系建设的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省发改委,省发改委将情况汇总后及时报送省供应链物流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二)协调督办机制。对于工作进度滞后、质量不及预期,及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专班将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办,重要情况报省供应链物流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研究。
(三)高效联络机制。专班成员密切联系,加强信息沟通。因工作需要专班发文的,经牵头负责人同意后,以省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专班名义向成员单位行文。
四、有关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对照《关于研究以供应链体系重构为突破口加快打造新时代九州通衢课题责任分工等问题的会议备忘录》逐条逐项逐件认领任务,细化时间节点和任务清单,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各联络员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报送工作进展。
(三)请各成员单位于7月10日前将“四大清单”报省发改委,由省发改委汇总报省供应链物流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湖北省供应链物流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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