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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麻城 崇阳 鹤峰开发区核准面积公示

关于调整麻城 崇阳 鹤峰开发区核准面积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10 17:10 来源:创新发展处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开发区扩区和调整区位审查认定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47号)和《关于开展省级开发区扩区和调整区位实施工作的通知》(鄂发改开发〔2018〕261号)有关规定,现将调整湖北麻城、崇阳、鹤峰经济开发区核准面积情况予以公示。

湖北麻城经济开发区核准面积拟由350.85公顷调整为1321.66公顷。开发区面积调整后由四个区块组成,区块面积和四至范围分别为:区块一面积406.64公顷,东至金通大道西侧,西至兴达路,南至举水河一公里处,北至金桥大道北侧;区块二面积279.91公顷,东至火车南站,西至大广高速东侧,南至金虹大道,北至金桥大道;区块三面积185.62公顷,东至大广高速西侧,西至兴财路,南至金虹大道,北至金桥大道;区块四面积449.49公顷,东至南安路东侧,西至麻白公路,南至泉州路,北至水头路北侧、石材大道。

湖北崇阳经济开发区核准面积拟由500公顷调整为748.51公顷。开发区面积调整后由二个区块组成,区块面积和四至范围分别为:区块一面积724.79公顷,东至天城大道,南至G56杭瑞高速,西至崇青大道,北至金城大道;区块二面积23.72公顷,东至青山水库,南至岩下陈家,西至石龙口,北至华陂冲。

湖北鹤峰经济开发区核准面积拟由12.17公顷调整为124.66公顷。开发区面积调整后由六个区块组成,区块面积和四至范围分别为:区块一面积4.54公顷,东至七峰村,南至八峰村,西至八峰山林场,北至025乡道;区块二面积4.01公顷,东至七峰村,南至八峰村,西至八峰山林场,北至八峰村;区块三面积1.66公顷,东至七峰村,南至八峰村,西至025乡道,北至八峰村;区块四面积6.80公顷,东至华新路,南至茅坝村,西至洞长湾村,北至洞长湾村;区块五面积80.19公顷,东至宜来高速,南至中坪村,西至茅坝村,北至唐家村;区块六面积27.46公顷,东至宜来高速,南至晴田路,西至贺英路,北至贺英路。

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27—87231909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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