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于近日印发了《2021年全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点》
日前,省发改委印发了《2021年全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为便于各地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大众更好了解《工作要求》相关内容,推动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内容,结合湖北实际,细化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工作举措,起草了《工作要求》,经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厅际联席会议修改审议完善后形成了《工作要点》,予以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
1.深度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2.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非户籍常住人口。3.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技能。4.健全配套政策体系。
(二)提升城市圈和城市群承载能力
1.大力发展三大城市群(圈)。2.推进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
(三)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1.支持中心城市加快发展。2.加快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3.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健康发展。
(四)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
1.有序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2.建设新型智慧城市。3.增强城市安全韧性。4.改善城市人居环境。5.优化城市公共交通体系。6.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五)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1.优化城市空间治理。2.加强基层社会治理。3.改善城市治理方式。
(六)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1.引导人才下乡入乡就业创业。2.深化土地住房制度改革。3.推动公共设施向乡村延伸。4.大力发展乡村产业。
三、实施保障
(一)强化厅际协作。依托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各部门细化工作举措,调动本系统力量扎实推进。
(二)压实地方责任。各地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制定务实管用有效的具体措施,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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