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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发改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6 16:02 来源:高技术处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

为加快构建区域创新体系,提升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特色领域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鄂发改高技〔2010〕269号),现就2020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工程研究中心主要依托单位须具有主持省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待工程化开发、技术含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

2.工程研究中心主要依托单位须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基础设施配套条件,其中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2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3.工程研究中心主要依托单位须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及相应的人才队伍。工程研究中心总人数不少于4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数量不少于20人。

4.工程研究中心所属产业领域应符合《湖北省“十三五”产业创新能力发展和建设规划》(鄂发改高技〔2017〕628号)明确的重点产业领域及技术方向。

二、申报材料: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数据填报表及附表、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格式及装订材料要求请自行在公共邮箱下载,邮箱:hbsgcyjzxrd@163.com,密码: rd123456

三、申报要求:

1.同一承担单位(法人)当年申报不能超过1个;同一属地有控股关系的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研究机构(事业单位)及其二级单位当年申报不能超过1个;相同行业细分领域(方向)的工程研究中心(含已批复的工程实验室)原则上不重复认定。已批复的国家地方联合和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名单见附件1。

2.请各地发改委认真做好属地工程研究中心2020年度申报的组织工作,指导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相关单位(包括所在地区驻鄂科研院所、央属和省属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填报所有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

3.请各地发改委统一组织属地工程研究中心分市州集中上报申报材料(包括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数据填报表及附表、相关证明材料),不接受申报单位单独报送材料。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另请提供电子版或扫描版)报送至湖北省科教大夏D座14楼1401室。联系人:冯建龙13667216719。

4.请各地发改委将申报文件、分市州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2份(另请提供电子版和电子扫描版)报送至省发改委高技术处。联系人:郭洋027-87825128

5.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81518:00前,逾期不再接受报送。

附件:1.201912月31日前已批复的国家地方联合 和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名单

     2.2020年省工程研究中心分市州推荐汇总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7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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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2019年12月31日前已批复的国家地方联合和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名单.xls
附件:附件2:2020年省工程研究中心分市州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