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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北省要素市场化综合改革自评估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湖北省要素市场化综合改革自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7 10:43 来源:体改处

为全面掌握我省要素市场化改革进展情况,系统梳理阶段性改革经验做法,对标对表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落地见效。按照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和要求,省发改委会同省要素牵头单位和各地发改委组织开展2020年以来要素市场化综合改革自评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评估依据。对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组织开展评估工作。

二、自评估报告主要内容。要素牵头单位地发改委对标对表《意见》《通知》《实施意见》,结合各自职责,围绕改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成效(特色、亮点)、主要举措、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打算、政策建议等内容,全面总结评估我省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情况,系统梳理向国家部委推送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按照自评估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形成要素市场化改革自评估报告自评估报告要求有数据、有案例、有比较分析,并附相关典型案例和2020年以来出台的相关配套政策文件、获各层级肯定的素材。

三、报送时间要求。请省要素牵头单位和各地发改委于X月XX日前,将自评估报告和相关附件电子版通过省政府电子政务内网发送省发改委办公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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