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省政府 登录| 注册 繁体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省发改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培训的通知

省发改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5 14:10 来源:省发改委投资处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

为做好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报送工作,定于近期在武汉举办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118日。

培训时间:119日。

报到地点:省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一楼大厅。

培训地点:省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四楼报告厅。

二、培训对象

各市、州、县发改局具体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工作的同志。

三、培训内容

介绍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政策,讲解申报项目资料编制要求,介绍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项目入库储备、月调度操作方法,介绍运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核准、备案项目工作要求,组织座谈讨论现场交流;介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报送流程及相关工作要求等。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通知所辖县(市、区),并做好此次培训组织工作,以市州为单位将参训人员名单汇总后,于118日上午下班前电子版报省发展改革委(联系人:陈永江,13986642950524982460@qq.com)。

2.请参加培训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有关核查、防控措施;相关人员培训前14天内如有新冠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不得参加培训。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115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