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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二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现场会在十堰举行

全国第二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现场会在十堰举行

发布时间:2023-11-15 09:52 来源:振兴处

11月9日至10日,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在十堰市组织召开全国第二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现场会。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阶段性总结第二批流域试点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和不足,推动后半期试点取得明显成效,打造全国重要江河湖库治理标志性工程。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副司长蔡平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北、天津、河北等18个试点省(区、市)以及地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同志参会。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崔永红同志,十堰市常务副市长胡志莉同志参加会议并致辞。十堰市等5个试点流域做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有着深厚的江河情怀,亲自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多次就太湖、洞庭湖、青海湖、滇池、洱海等重要湖泊和三峡、丹江口等重要水库生态保护和水质安全保障作出重要批示。深入开展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实践,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抓手,是推动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促进流域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依托。要深刻认识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推动流域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的重要意义,要坚持正确的治理观和方法论,以科学理论指导流域治理实践。

会议强调,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已经纳入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议事协调范围,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落实区域重大战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属性。全国第二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生态治理、绿色发展、改革赋能、人水和谐持续深化,流域水环境质量、可持续发展、现代化治理、试点流域沿线人民群众获得感稳步提升;但不同试点流域在工作重视程度、项目实施进度、改革创新力度、攻坚克难深度上也存在不小的差距。

会议要求,必须全力以赴确保第二批试点目标和任务如期完成。要强化统筹协调,对实施方案中剩余重点任务和项目拉条挂账,明确责任主体,确保落实到位。要强化项目谋划,地区司计划2024年起将流域专项资金由“切块下达”改为“到项目下达”,并对《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各地要吃透政策,聚焦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内源性污染治理、水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方向,进一步提升试点项目储备、申报、实施精准度,提高项目管理能力和水平。要强化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试点改革赋能作用,完善流域综合管理与协同治理机制。要强化经验总结,积极支持基层首创精神,扩大试点工作的示范效应和社会影响力,力争在试点结束时打造一批示范项目,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促进流域经济社会绿色转型,推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会前,与会代表实地观摩了十堰市神定河流域百二河生态修复工程、龙洞沟污水处理厂等5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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