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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4个厅局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

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4个厅局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7 18:19 来源:振兴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总体要求,健全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 业帮扶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机制,持续做好我省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脱贫不返贫、振兴不掉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26 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鄂发〔2021〕12 号)的精神,8月16日,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4个厅局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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