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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宏同志赴煤矿企业开展防范火灾事故专项督导检查

刘宏同志赴煤矿企业开展防范火灾事故专项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23-11-27 19:10 来源:煤炭管理处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省冬季火灾防控暨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深刻吸取山西吕梁市“11.16”事故教训,按照省政府和国家矿山安监局、省安委办有关工作安排部署,11月20日至24日,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宏,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伍孝峰分别带队,会同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监局湖北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省煤炭电力安全生产专委会成员单位,对全省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企业开展全覆盖防范火灾事故专项督导检查。

检查组对煤矿企业井上、井下全部生产区域,地面办公设施以及课堂、食堂、澡堂、库房、宿舍在内的非生产区域的消防设施、逃生通道、用火用电安全措施等,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火灾隐患专项检查,并形成“一矿一册”检查台帐。检查组坚持“逢查必考”,抽查了煤矿45名从业人员使用自救器操作情况和绘制发生火灾井下避险线路图情况,责令自救器使用不合格的5人停止作业、重新培训。检查组还对煤矿企业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开展“回头看”,严格审查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

刘宏同志指出,山西吕梁市“11.16”事故教训极其深刻,冬季历来是火灾事故易发多发期,煤矿企业要按照省、州、市(县)关于冬季火灾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压实责任,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火灾风险隐患。要加强从业人员防范火灾安全警示和教育培训,针对不各种火灾类型开展应急演练,坚决守住安全红线和底线。要结合本次检查组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限时整改,确保所有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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