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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能源局关于报送整县(市、区) 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能源局关于报送整县(市、区) 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9 09:55 来源:新能源处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稳步有序推进我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做好试点申报工作,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组织县(市、区)做好投资企业的遴选工作。选择的投资企业应具备光伏开发业绩、投资实力和技术能力,且信用良好。每个县(市、区)投资开发企业数量不宜过多,可“一企包一县”,确保投资企业持有一定的光伏发电项目开发规模。

二、请组织县(市、区)会同投资企业、当地电力公司做好屋顶资源、电力接入和消纳条件、电力电量平衡分析等论证工作,确保项目符合当地规划和城市建设等的有关规定要求。同时,合理确定开发规模,编制试点方案。

三、试点方案中应明确县(市、区)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确保试点顺利实施;制定屋顶利用考核保障措施,督促屋顶持有者积极参与光伏发电的开发利用,做到“能建尽建”;创新政策保障措施和融资、建设运维模式等,解决融资难、运维难等问题。

四、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选择试点县(市、区),并于7月12日前将试点方案报送我局。

联系人:新能源处 肖光武,联系电话:027-87894027

附件:1.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

2.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信息表

湖北省能源局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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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附件2: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信息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