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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说明】《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起草说明及征求意见情况

【起草说明】《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起草说明及征求意见情况

发布时间:2023-05-21 16:18 来源:价格管理处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受国际油价和天然气进口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上游天然气企业供我省天然气价格呈逐年上涨趋势,对各地疏导天然气价格矛盾带来较大压力。为此,省发改委按照国家有关于持续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部署要求,研究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相关政策措施,着力推动各地加强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建设,以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及时疏导终端气价矛盾,保障城镇燃气安全稳定供应

二、主要措施

通知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结合当前天然气市场规律,以促进终端销售价格灵敏反映市场供需变化为目标,从联动范围周期公式幅度程序、信息公开等方面提出了原则性要求。一是终端销售价格采取与燃气企业采购价格实行联动。二是进一步缩短联动周期,非居民用气价格按月或季度联动居民用气价格联动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三是联动不设置启动条件。四是限制居民用气价格联动上调幅度,原则上单次上调不超过每立方米0.5,避免过度增加居民用户负担。五是鼓励各地在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实联动工作流程,促进价格顺畅传导。六是要求燃气企业定期公开相关价格信息,确保价格公开透明。

三、工作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要稳步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解读,严格价格行为监管,保障机制顺畅运行。同时,对各地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提出了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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