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情况公开】省发改委关于企业自备电厂缴纳政策性交叉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鄂价环资〔2017〕17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推动自备电厂公平承担社会责任,省发改委起草形成了《关于征求自备电厂缴纳政策性交叉补贴意见的函》,并于2023年6月2日正式发文向省电力公司及相关企业征求意见,至截止日,未收集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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