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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5:15 来源:法规处

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持续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供给

一是有序推进立法工作。扎实推进《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项目,组织5次基层调研、2次专家论证,广泛征集各方意见建议,目前《条例》已通过人大审。完成《湖北省构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条例》立法项目修订系列工作。牵头开展《湖北省数字经济促进办法》研究起草,认真组织多轮修订完善,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是严密组织法规规章清理。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能,对因机构改革后职能划转到其他部门,不宜由我委继续负责或牵头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通过公告方式废止《省发改委 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第一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等16件规范性文件。结合工作实际,清理我委涉及的省本级地方性法规11项,建议转交1项、修订3项,继续有效7项。三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组织召开合法性审查及廉洁性评估会议,邀请高校学者、行业专家、法律顾问等对《湖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1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升规范性文件质效。

(二)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深入

一是实行清单管理标准化。根据国办和省政府统一部署,严格实施清单管理制度,统筹推进全省发改系统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初审上报全省发改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省级11项、市级5项、县级3项,政务服务清单省级6项、市级2项、县级2项,公共服务1项。二是推行审批服务规范化。依法规范审批行为,严格按照对外发布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办事指南。依责规范服务场所,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推进政务服务改革,规范窗口和网上办事服务,统一网上办事入口,提升网上办事深度,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三是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按照一网通办要求优化流程,协调打通国垂系统2个,省级6个系统全部对接。通过系统整合、数据对接,压减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压减办理时限,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四是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制定《省发改委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明确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等责任分工。严格推行监管事项全覆盖,协同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监管效能五是进一步推动扩权赋能强县坚持应放尽放扩权事项,向79个扩权县下放事权省级3项,市级15项,双直达改革省预算专项9项。协调编办、省政务办下放扩权事项,加大沟通指导力度,引导各地及时做好承接,确保扩权赋能强县改革纵深推进。

(三)持续优化全省营商环境

一是在丰富政策供给上发力研究出台《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22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6)等政策文件,持续完善顶层设计。印发《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督查评估工作方案》,定期调度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稳增长政策落实督查调查,推动政策红利实质转化。二是在推进督查曝光上发力。会同省委督查室、省政府政务督查室实地督查收集问题困难,围绕省领导重要批示及各渠道反馈的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交办督办事项线索133件。聚焦涉企发展环境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开展联合督办推进整改。联合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设立营商环境曝光台专栏,通13起反面典型案例,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三是在推动改革创新发力。积极推动先行试点创建,围绕票税分离”“证缴分离”“一证多址54个重点改革事项,自下而上形成改革倒逼机制。围绕仙桃、天门、潜江等直管市体制机制改革开展会议调度和实地督查,理顺直管市电力、金融、邮政管理体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支持地方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开展武汉城市圈知识产权互认试点。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对接,持续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2022年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较上一年度增长20%。推动知识产权跨境转让交易便利化,争取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定区域开展知识产权临时仲裁。

(四)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质量

一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认真落实《湖北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公示暂行办法》《湖北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暂行办法》《湖北省发展改革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内部管理制度责任分工制度以及节能监察行政执法公示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相关制度。加快推进全委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决定工作任务落实。二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根据省司法厅相关要求,制定《换发行政执法监督证和行政执法证工作方案》,完成全委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申报、审核,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法律知识辅导学习,集中组织机关26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执法资格考试,增强机关干部行政执法理念,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制定《在营商环境建设中实施审慎规范公正监管工作方案》,研究梳理三张清单,持续规范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出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管办法(试行)》、《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举报处理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开展2022年全省重点领域企业能效核查,对全省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五大领域188家企业全覆盖能效摸底,核查核实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重点装置能效水平,完备建立《湖北省重点领域企业装置能效清单》。

(五)持续开展法治教育宣传

一是积极开展教育培训。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中心组坚持常态化集体学法,自觉把《宪法》《民法典》和《政府投资条例》《外商投资法》等与发改职能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列入学习内容,做到重大法律多次学、新出法律迅速学、相关法律重点学。通过委主要负责人宣讲、邀请专家授课等多种方式,依托发改大讲堂、青年学习会等平台,开展法制教育培训,解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等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全体机关干部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评审,认真制定全省发改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切实将八五普法任务落到实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利用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行政处罚法》、4.15国家安全日等法治宣传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大力推进《外商投资法》《长江保护法》《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落地见效。

(六)持续依法依规化解争议

起草《湖北省发展改革系统监督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发展方案》,积极推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闭环机制落实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决策咨询、制度建设、解决行政争议等方面的作用,确保对各类涉法案件处理合法合规。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和水平,依法依规化解行政争议,服务保障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参加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构建发展改革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闭环机制的指导意见》视频会议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七)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一是公开管理不断完善。成立以分管主任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工作规则,形成日常管理、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年度报告、监督考核等一系列规定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用户使用手册》《政府信息公开十问十答》等手册文件,持续普及政务公开政策要求。二是公开内容日趋丰富。今年以来,我委累计公开政府信息5531条,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87件。坚持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要求解读充分,形式多样;对依申请公开,要求公开信函、网等申请渠道,依法依规给予答复。政策文件库政务知识库,方便群众查阅政策文件。三是平台建设不断加强从规范服务,智慧服务,指尖服务,融通服务四个方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手段,创新门户网站展现形式,优化网站功能,为移动设备定制开发H5版,专门针对老年人开发适老化版,新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托省集约化平台数据,加强信息检测,加强提示预警,有效推进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

(八)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一是强化信用法治建设。编制出台《湖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1版)》,进一步规范了我省信用信息纳入范围。严格执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审核把关省级信用建设制度文件、措施意见200余件,不断提升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二是推动失信记录应用。通过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系统,向省域内各级机关提供查询服务今年以来,协助相关单位查询公务员社会信用记录1.87万余例。信用中国(湖北)网站公示法人、其他组织等信用承诺数据500余万条,提供全国1500余条红黑名单和800余万失信被执行人、全省公示期内46万余条行政许可信息和5000余条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查询,推动各行业部门精准、有效实施信用监管三是加强失信绩效评价。会同省委组织部、省统计局制定《湖北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将政府失信被执行人占比情况列入湖北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减分项指标,加强政府失信治理。四是开展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治理。印发《全省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治冶理实施方案》(鄂营商办发〔20222号),会同省纪委监委聚焦2016年以来因党委、政府换届,领导干部岗位变更,招商引资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出现的政策措施不落地、政府履约不到位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省营商办接收来信来访240余次,交办问题线索35条,及时督促核查整改;各市州全面自查建立问题清单共72条,逐一认真整改落实,解决了一批政府不讲诚信的突出问题,有效维护了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委认真完成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全委依法行政的主观意识培育还不够到位,部分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与发改业务工作还未实现有机融合,普法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探索创新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发改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持续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贯彻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结合无纸化学法用法在线学习考试、八五普法规划、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等法治工作落实情况,建立全委法治机关建设规划任务落实台账,持续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做好年底结硬账等工作。做好立法及相关的配套落实、宣传工作,积极配合省人大、省政府做好《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促进中部崛起条例》《湖北省数字经济促进办法》等立法及后续落实、宣传工作三是持续开展《外商投资法》《长江保护法》《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等与发改业务紧密相关的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强化发改系统法治成果宣传实效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公布三张清单,持续推进在营商环境建设中实施审慎规范公正监管,大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五是积极主动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加快形成覆盖法律风险排查、预警防范化解全流程的有效机制,更好从源头上减少行政复议、诉讼增量,着力提升发改系统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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