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3〕567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省本级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交易的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重点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交通工程项目、水利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二、重点核查内容
核查项目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收取投标保证金、组织评标、处理异议和投诉等招标投标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一)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
一是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提出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或奖项、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要求,或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
二是评标、定标规则向国有企业、本地企业、大型企业倾斜,排斥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地企业、中小企业。
(二)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招标投标活动。
一是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二是评标专家或评标委员会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或者接受他人提出的倾向性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三是招标人以及委托的代理机构未在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公布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未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处理异议、或异议处理期间未依法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三、实施方法及时间安排
(一)重点抽查(2023年9月1日至9月22日)
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交易的省本级项目中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且不少于50个项目,其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占总抽取数的40%,交通工程项目占30%,水利工程项目占30%。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创建抽查活动,抽取检查人员,完成抽查工作。
(二)调查处理(2023年9月22日至10月13日)
针对联合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理,对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三)结果公开(2023年11月30日前)
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会同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进行汇总,并将联合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湖北省水利厅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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