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关于延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79号)相关规定,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对即将期满的《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量化管理办法》(鄂公管委发﹝2018﹞4号)进行了评估。经评估,《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量化管理办法》(鄂公管委发﹝2018﹞4号)需继续施行,其有效期延长5年。在继续施行期间,该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的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现将延长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16日
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量化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公管委发〔2018〕4号).wps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