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启用行政执法专用章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经我局研究决定,自2021年10月8日起启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仅限用于以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名义实施的行政执法过程中出具的各类执法文书和调查报告,与使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超出范围外使用该印章无效。
特此公告。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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