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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1043110/2022-00933 分     类: 其他;科技
发布机构: 工业处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名   称: 省发改委关于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105万吨/年甲醇新材料项目核准的批复 文   号: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1〕33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省发改委关于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105万吨/年甲醇新材料项目核准的批复

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105万吨/年甲醇新材料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105万吨/年甲醇新材料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意见(鄂工咨一部〔2021803),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105万吨/年甲醇新材料项目(项目代码:2112-420000-04-01-496986)。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湖北省宜都市枝城镇(湖北宜都化工园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105万吨/年煤制甲醇装置,包含原料储存、煤浆制备装置、气化装置、变换装置、低温甲醇洗装置、硫回收装置、甲醇合成与精馏装置、配套公用工程及其辅助设施建设规模:年产105万吨甲醇。

四、项目总投资为520684万元,由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自筹。

五、项目应采用先进、高效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实现资源充分利用;应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标准,采取措施对建设、生产中的三废及噪声予以处置;应根据企业自身工艺特点,严格工艺、设备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发生。

六、项目招投标请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

七、核准该项目的相关前置文件。该项目于2021121日取得宜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出具的《关于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105万吨/年甲醇新材料项目规划选址意见的函》。

八、项目单位要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与外部环境的关系,有效预防和化解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项目开工建设前,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安评、环评、能评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1231



附件

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105万吨/年甲醇新材料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测




设计




监理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主要设备




重要设备




其它







核准意见:

核准同意。请业主按照招标核准意见表严格组织招标工作,并注意做好相关档案管理工作,以备检查。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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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关于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105万吨/年甲醇新材料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 011043110/2022-00933
分  类 其他;科技
发布机构 工业处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名  称 省发改委关于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105万吨/年甲醇新材料项目核准的批复
文  号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1〕33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省发改委关于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105万吨/年甲醇新材料项目核准的批复

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105万吨/年甲醇新材料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105万吨/年甲醇新材料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意见(鄂工咨一部〔2021803),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105万吨/年甲醇新材料项目(项目代码:2112-420000-04-01-496986)。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湖北省宜都市枝城镇(湖北宜都化工园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105万吨/年煤制甲醇装置,包含原料储存、煤浆制备装置、气化装置、变换装置、低温甲醇洗装置、硫回收装置、甲醇合成与精馏装置、配套公用工程及其辅助设施建设规模:年产105万吨甲醇。

四、项目总投资为520684万元,由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自筹。

五、项目应采用先进、高效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实现资源充分利用;应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标准,采取措施对建设、生产中的三废及噪声予以处置;应根据企业自身工艺特点,严格工艺、设备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发生。

六、项目招投标请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

七、核准该项目的相关前置文件。该项目于2021121日取得宜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出具的《关于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105万吨/年甲醇新材料项目规划选址意见的函》。

八、项目单位要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与外部环境的关系,有效预防和化解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项目开工建设前,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安评、环评、能评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1231



附件

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105万吨/年甲醇新材料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测




设计




监理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主要设备




重要设备




其它







核准意见:

核准同意。请业主按照招标核准意见表严格组织招标工作,并注意做好相关档案管理工作,以备检查。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