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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1043110/2024-11232 分     类: 矿产
发布机构: 工业处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23日
名   称: 省发改委关于鄂州市铜鑫矿业有限公司大洪山矿区铜铁矿-100m至-320m地下开采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文   号: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30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23日

省发改委关于鄂州市铜鑫矿业有限公司大洪山矿区铜铁矿-100m至-320m地下开采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鄂州市发改委:

《关于申请鄂州市铜鑫矿业有限公司大洪山矿区铜铁矿-100m-320m地下开采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武汉市工程咨询部有限公司《关于〈鄂州市铜鑫矿业有限公司大洪山矿区铜铁矿-100m-320m地下开采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意见》(武咨评〔2023813号),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鄂州市铜鑫矿业有限公司大洪山矿区铜铁矿-100m-320m地下开采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311-420704-04-01-913325)。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湖北省鄂州市汀祖镇吴垴村大洪山铁矿。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主要建设内容:(1)井巷工程:±0m中段回风巷、-35m中段运输巷、±0m-35m中段回风天井、-35m中段采切工程、-70m中段运输巷、-100m中段运输联络巷、-150m回风巷、-150m-200m中段回风井、-200m中段运输巷、-200m中段机电硐室、-260m中段运输巷、-315m中段运输巷、-315m中段泵房、-315m中段机电硐室、水仓等,2#主井延深、2#副井延深;(2)设备购置与安装:开拓设备、运输设备、通风设备、采矿设备、动力电缆、充填系统设备、给排水管的敷设等;(3)配套设施:改扩建通风、排水、充填、供电、供水、提升运输、安全六大系统等附属工程设施。

建设规模:该项目开采能力5万吨年,开采标高为-100m-320m

四、项目总投资为3876万元,由鄂州市铜鑫矿业有限公司自筹。

五、项目应采用先进、高效采矿工艺和设备,实现资源充分利用;应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标准,采取措施对建设、生产中的粉尘、炮烟等三废及噪声予以处置;应按照矿山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并落实到位。

六、项目招投标请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

七、核准该项目的相关前置文件。该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和地面建筑物,无需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及用地预审。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鄂城分局已出具相关意见。

八、项目单位要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与外部环境的关系,有效预防和化解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项目开工建设前,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能评等相关手续;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节能、环境保护等各项措施;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等有关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须通过复产复工检查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产运行。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1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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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关于鄂州市铜鑫矿业有限公司大洪山矿区铜铁矿-100m至-320m地下开采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 011043110/2024-11232
分  类 矿产
发布机构 工业处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23日
名  称 省发改委关于鄂州市铜鑫矿业有限公司大洪山矿区铜铁矿-100m至-320m地下开采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文  号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30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23日

省发改委关于鄂州市铜鑫矿业有限公司大洪山矿区铜铁矿-100m至-320m地下开采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鄂州市发改委:

《关于申请鄂州市铜鑫矿业有限公司大洪山矿区铜铁矿-100m-320m地下开采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武汉市工程咨询部有限公司《关于〈鄂州市铜鑫矿业有限公司大洪山矿区铜铁矿-100m-320m地下开采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意见》(武咨评〔2023813号),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鄂州市铜鑫矿业有限公司大洪山矿区铜铁矿-100m-320m地下开采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311-420704-04-01-913325)。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湖北省鄂州市汀祖镇吴垴村大洪山铁矿。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主要建设内容:(1)井巷工程:±0m中段回风巷、-35m中段运输巷、±0m-35m中段回风天井、-35m中段采切工程、-70m中段运输巷、-100m中段运输联络巷、-150m回风巷、-150m-200m中段回风井、-200m中段运输巷、-200m中段机电硐室、-260m中段运输巷、-315m中段运输巷、-315m中段泵房、-315m中段机电硐室、水仓等,2#主井延深、2#副井延深;(2)设备购置与安装:开拓设备、运输设备、通风设备、采矿设备、动力电缆、充填系统设备、给排水管的敷设等;(3)配套设施:改扩建通风、排水、充填、供电、供水、提升运输、安全六大系统等附属工程设施。

建设规模:该项目开采能力5万吨年,开采标高为-100m-320m

四、项目总投资为3876万元,由鄂州市铜鑫矿业有限公司自筹。

五、项目应采用先进、高效采矿工艺和设备,实现资源充分利用;应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标准,采取措施对建设、生产中的粉尘、炮烟等三废及噪声予以处置;应按照矿山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并落实到位。

六、项目招投标请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

七、核准该项目的相关前置文件。该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和地面建筑物,无需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及用地预审。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鄂城分局已出具相关意见。

八、项目单位要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与外部环境的关系,有效预防和化解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项目开工建设前,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能评等相关手续;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节能、环境保护等各项措施;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等有关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须通过复产复工检查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产运行。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1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