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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1043110/2021-42364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农经处 发文日期: 2021年04月19日
名   称: 省发改委关于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马百支线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 文   号: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1〕9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19日

省发改委关于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马百支线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

十堰市发改委:

关于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设计变更的请示》(十发改202138号)及相关附件均悉。我委组织专家及相关行业部门进行了联合审查,结合《省水利厅关于报送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马百支线设计变更报告审查意见的函(鄂水利函2021105号)及相关附件,经研究,原则同意《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马百支线设计变更报告(审定本)》(项目代码:2018-420300-76-01-076848)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马百支线设计变更批复如下:

一、设计变更缘由

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是以潘口水库为水源,通过新建潘口水库至马家河水库引水干线,另通过新建马家河水库至百二河水库引水支线(以下简称“马百支线”),向城区补充生态用水。现百二河生态修复工程已进入施工高峰期马百支线作为百二河上游补水工程,依据原设计钻爆法工期需要54个月,无法与生态修复工程工期有效衔接。而采用微型TBM工法不仅可将工期缩短为30个月,还可提高施工安全和质量,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因此,将原初步设计的马百支线隧洞施工方案由传统的钻爆法优化为微型TBM工法是必要的。

二、设计变更主要内容

1.基本同意马百支线隧洞施工方案由钻爆法变更为全断面隧道掘进机(TBM)施工,本次变更不得改变初步设计线路。

2.基本同意变更的隧洞施工范围为马百支线全断面。

3.基本同意隧洞由原设计断面城门洞形净空断面1.8m×2.5m(宽×高)调整为直径2.5m的圆形断面(仅洞口始发与接收洞段为城门洞断面),支护形式主要采用喷锚钢筋网支护,局部采用超前注浆锚杆(或小导管)+工字钢拱架支护。

4.基本同意各段隧洞的设计方案。

、变更设计概算

马百支线设计变更后投资较马百支线设计增加投资655.05万元(见附件)变更引起的增加投资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有关要求

(一)投资不得用于建设办公用房、场区绿化和购置公务用车、办公用品。

(二)请督促项目单位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环境保护、土地、规划、节能评估等相关政策,规范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基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本批复变更外的其它建设内容保持不变。

附件: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马百支线设计变更概算审定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419


附件

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马百支线设计变更概算审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原批复概算

变更设计概算

投资差额

I

工程部分投资

4991.68

5646.73

655.05

1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3226.29

3777.34

551.04

2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7.14

20.17

13.04

3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111.05

109.84

-1.21

4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1647.20

1739.38

92.18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0






环境保护工程投资



0






IV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0






工程投资总计

4991.68

5646.73

6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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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关于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马百支线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

索 引 号 011043110/2021-42364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农经处
发文日期 2021年04月19日
名  称 省发改委关于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马百支线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
文  号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1〕9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19日

省发改委关于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马百支线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

十堰市发改委:

关于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设计变更的请示》(十发改202138号)及相关附件均悉。我委组织专家及相关行业部门进行了联合审查,结合《省水利厅关于报送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马百支线设计变更报告审查意见的函(鄂水利函2021105号)及相关附件,经研究,原则同意《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马百支线设计变更报告(审定本)》(项目代码:2018-420300-76-01-076848)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马百支线设计变更批复如下:

一、设计变更缘由

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是以潘口水库为水源,通过新建潘口水库至马家河水库引水干线,另通过新建马家河水库至百二河水库引水支线(以下简称“马百支线”),向城区补充生态用水。现百二河生态修复工程已进入施工高峰期马百支线作为百二河上游补水工程,依据原设计钻爆法工期需要54个月,无法与生态修复工程工期有效衔接。而采用微型TBM工法不仅可将工期缩短为30个月,还可提高施工安全和质量,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因此,将原初步设计的马百支线隧洞施工方案由传统的钻爆法优化为微型TBM工法是必要的。

二、设计变更主要内容

1.基本同意马百支线隧洞施工方案由钻爆法变更为全断面隧道掘进机(TBM)施工,本次变更不得改变初步设计线路。

2.基本同意变更的隧洞施工范围为马百支线全断面。

3.基本同意隧洞由原设计断面城门洞形净空断面1.8m×2.5m(宽×高)调整为直径2.5m的圆形断面(仅洞口始发与接收洞段为城门洞断面),支护形式主要采用喷锚钢筋网支护,局部采用超前注浆锚杆(或小导管)+工字钢拱架支护。

4.基本同意各段隧洞的设计方案。

、变更设计概算

马百支线设计变更后投资较马百支线设计增加投资655.05万元(见附件)变更引起的增加投资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有关要求

(一)投资不得用于建设办公用房、场区绿化和购置公务用车、办公用品。

(二)请督促项目单位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环境保护、土地、规划、节能评估等相关政策,规范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基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本批复变更外的其它建设内容保持不变。

附件: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马百支线设计变更概算审定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419


附件

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马百支线设计变更概算审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原批复概算

变更设计概算

投资差额

I

工程部分投资

4991.68

5646.73

655.05

1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3226.29

3777.34

551.04

2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7.14

20.17

13.04

3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111.05

109.84

-1.21

4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1647.20

1739.38

92.18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0






环境保护工程投资



0






IV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0






工程投资总计

4991.68

5646.73

65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