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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1043110/2021-42419 分     类: 水利
发布机构: 农经处 发文日期: 2021年07月16日
名   称: 省发改委关于咸丰县龙洞湾水库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 文   号: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1〕160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16日

省发改委关于咸丰县龙洞湾水库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

咸丰县发改局:

《关于调整咸丰县龙洞湾水库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请示(发改区域20217)及相关附件均悉。我委组织专家及相关行业部门进行了联合审查,结合《省水利厅关于报送咸丰县龙洞湾水库工程设计变更审查意见的函》(鄂水利函〔2021487)及相关附件,经研究,原则同意《湖北省咸丰县龙洞湾水库设计变更报告(审定本)(项目代码:2107-420000-04-01-452184)。现就咸丰县龙洞湾水库工程设计变更批复如下:

一、设计变更缘由

咸丰县龙洞湾水库在左岸灌浆帷幕灌浆施工过程中,地质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补充勘探显示,左岸坝肩溶洞及暗河实际发育规模较初步设计阶段更大、更复杂。溶洞最接近库内的山体厚度不足10米,水库蓄水时溶洞极有可能成为渗透通道,影响水库正常蓄水,只有进行封堵才能发挥水库的正常供水功能。此外,帷幕灌浆施工过程中单位耗灰量远大于额定耗灰量,检查孔压水试验结果显示,已完成灌浆的大部分孔段达不到设计要求因此,对原设计进行局部变更是必要的。二、设计变更主要内容

1.基本同意大坝左岸坝肩溶洞处理设计方案。灌浆平洞总长度420m。对溶洞R101,利用上部833高程灌浆廊道,钻注灌注混凝土孔,采用泵送C20混凝土封堵,并进行接触及回填灌浆;对溶洞R12,利用833m高程灌浆平洞把溶洞通道打开,泵送C20混凝土回填,再利用帷幕灌浆孔进行补充灌浆。对溶蚀裂隙、小溶洞采取充填式灌浆封堵措施。对地下暗河采取灌注混合浆液法封堵。左岸帷幕线岩体为可溶岩层,岩溶发育,帷幕深度根据岩溶发育下限高程、岩体透水率10Lu线及地下水位综合确定。

2.基本同意大坝基础帷幕灌浆方案设计变更方案。河床段趾板范围内帷幕灌浆孔由原设计单排孔变更为双排孔,孔距1.5m,排距1m。帷幕底线为深入10Lu线以下5m,两岸延伸段的帷幕灌浆孔仍采用原设计(孔距1.5m的单排孔)设计方案,检查不合格孔段变更改为双排孔,孔距1.5m,排距1m,帷幕深度按10Lu线以下5m不变。

三、变更设计概算

本次变更增加投资4966.18万元,增加投资由咸丰县自筹解决具体核定概算和调整对比表详见附表。

四、有关要求

()投资不得用于建设办公用房、场区绿化和购置公务用车、办公用品。

()请督促项目单位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环境保护、土地、规划、节能评估等相关政策,规范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基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本批复变更外的其它建设内容保持不变。

附件:咸丰县龙洞湾水库工程设计变更概算审定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716



咸丰县龙洞湾水库工程设计变更概算审定表

单位:万元

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原批复概算投资

变更设计概算

投资差额

工程部分投资

1815.82

6772.60

4956.78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1762.93

6690.74

4927.81

1

基础处理

1736.88

6652.95

4916.07

2

其他建筑工程

26.05

37.79

11.74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0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0


第四部分    临时工程

52.89

81.86

28.97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0






环境保护工程投资

71.20

80.60

9.40






IV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0






工程投资总计

1887.02

6853.20

496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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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关于咸丰县龙洞湾水库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

索 引 号 011043110/2021-42419
分  类 水利
发布机构 农经处
发文日期 2021年07月16日
名  称 省发改委关于咸丰县龙洞湾水库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
文  号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1〕160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16日

省发改委关于咸丰县龙洞湾水库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

咸丰县发改局:

《关于调整咸丰县龙洞湾水库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请示(发改区域20217)及相关附件均悉。我委组织专家及相关行业部门进行了联合审查,结合《省水利厅关于报送咸丰县龙洞湾水库工程设计变更审查意见的函》(鄂水利函〔2021487)及相关附件,经研究,原则同意《湖北省咸丰县龙洞湾水库设计变更报告(审定本)(项目代码:2107-420000-04-01-452184)。现就咸丰县龙洞湾水库工程设计变更批复如下:

一、设计变更缘由

咸丰县龙洞湾水库在左岸灌浆帷幕灌浆施工过程中,地质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补充勘探显示,左岸坝肩溶洞及暗河实际发育规模较初步设计阶段更大、更复杂。溶洞最接近库内的山体厚度不足10米,水库蓄水时溶洞极有可能成为渗透通道,影响水库正常蓄水,只有进行封堵才能发挥水库的正常供水功能。此外,帷幕灌浆施工过程中单位耗灰量远大于额定耗灰量,检查孔压水试验结果显示,已完成灌浆的大部分孔段达不到设计要求因此,对原设计进行局部变更是必要的。二、设计变更主要内容

1.基本同意大坝左岸坝肩溶洞处理设计方案。灌浆平洞总长度420m。对溶洞R101,利用上部833高程灌浆廊道,钻注灌注混凝土孔,采用泵送C20混凝土封堵,并进行接触及回填灌浆;对溶洞R12,利用833m高程灌浆平洞把溶洞通道打开,泵送C20混凝土回填,再利用帷幕灌浆孔进行补充灌浆。对溶蚀裂隙、小溶洞采取充填式灌浆封堵措施。对地下暗河采取灌注混合浆液法封堵。左岸帷幕线岩体为可溶岩层,岩溶发育,帷幕深度根据岩溶发育下限高程、岩体透水率10Lu线及地下水位综合确定。

2.基本同意大坝基础帷幕灌浆方案设计变更方案。河床段趾板范围内帷幕灌浆孔由原设计单排孔变更为双排孔,孔距1.5m,排距1m。帷幕底线为深入10Lu线以下5m,两岸延伸段的帷幕灌浆孔仍采用原设计(孔距1.5m的单排孔)设计方案,检查不合格孔段变更改为双排孔,孔距1.5m,排距1m,帷幕深度按10Lu线以下5m不变。

三、变更设计概算

本次变更增加投资4966.18万元,增加投资由咸丰县自筹解决具体核定概算和调整对比表详见附表。

四、有关要求

()投资不得用于建设办公用房、场区绿化和购置公务用车、办公用品。

()请督促项目单位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环境保护、土地、规划、节能评估等相关政策,规范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基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本批复变更外的其它建设内容保持不变。

附件:咸丰县龙洞湾水库工程设计变更概算审定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716



咸丰县龙洞湾水库工程设计变更概算审定表

单位:万元

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原批复概算投资

变更设计概算

投资差额

工程部分投资

1815.82

6772.60

4956.78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1762.93

6690.74

4927.81

1

基础处理

1736.88

6652.95

4916.07

2

其他建筑工程

26.05

37.79

11.74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0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0


第四部分    临时工程

52.89

81.86

28.97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0






环境保护工程投资

71.20

80.60

9.40






IV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0






工程投资总计

1887.02

6853.20

496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