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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1043110/2022-01588 分     类: 科技
发布机构: 环资处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名   称: 省发改委关于湖北旭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吨高性能活性钙粉(复合型建筑材料添加材料)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 文   号: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1〕357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省发改委关于湖北旭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吨高性能活性钙粉(复合型建筑材料添加材料)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

荆州市发改委、湖北旭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报送的年产300万吨高性能活性钙粉(复合型建筑材料添加材料)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收悉。(项目代码:2019-421087-41-03-060481)。该项目由松滋市发改局备案,主要建设1条粉磨烘干生产线,利用矿渣、钢渣、熟料、石灰石、脱硫石膏及其他辅料,年产高性能活性钙粉300万吨,其中复合水泥制品100万吨、石粉制品200万吨。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和委托机构评审意见,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该项目符合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用能分析客观准确,提出的节能措施合理可行。202301月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年综合能耗增量当量值为14541吨标准煤(等价值为24065吨标准煤),年耗电力5215.71万千瓦时、年耗生物质燃料16262.45吨、年耗新水4925吨。

二、该项目对荆州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增量控制目标和强度降低目标均有一定影响。项目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对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投产前建设好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用户端,投产后加大节能改造力度,确保项目用能控制在批复范围之内。

三、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耗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提出变更申请。

四、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应对其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荆州市要加大推广智慧能源和产业升级改造力度,优化产业布局,确保“十四五”能耗双控任务完成。荆州市发改委要加强对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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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关于湖北旭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吨高性能活性钙粉(复合型建筑材料添加材料)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

索 引 号 011043110/2022-01588
分  类 科技
发布机构 环资处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名  称 省发改委关于湖北旭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吨高性能活性钙粉(复合型建筑材料添加材料)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
文  号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1〕357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省发改委关于湖北旭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吨高性能活性钙粉(复合型建筑材料添加材料)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

荆州市发改委、湖北旭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报送的年产300万吨高性能活性钙粉(复合型建筑材料添加材料)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收悉。(项目代码:2019-421087-41-03-060481)。该项目由松滋市发改局备案,主要建设1条粉磨烘干生产线,利用矿渣、钢渣、熟料、石灰石、脱硫石膏及其他辅料,年产高性能活性钙粉300万吨,其中复合水泥制品100万吨、石粉制品200万吨。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和委托机构评审意见,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该项目符合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用能分析客观准确,提出的节能措施合理可行。202301月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年综合能耗增量当量值为14541吨标准煤(等价值为24065吨标准煤),年耗电力5215.71万千瓦时、年耗生物质燃料16262.45吨、年耗新水4925吨。

二、该项目对荆州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增量控制目标和强度降低目标均有一定影响。项目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对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投产前建设好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用户端,投产后加大节能改造力度,确保项目用能控制在批复范围之内。

三、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耗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提出变更申请。

四、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应对其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荆州市要加大推广智慧能源和产业升级改造力度,优化产业布局,确保“十四五”能耗双控任务完成。荆州市发改委要加强对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