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043110/2022-25602 | 分 类: | 科技 |
---|---|---|---|
发布机构: | 外经处 | 发文日期: | 2022年07月18日 |
名 称: | 省发改委关于康明斯燃油系统(武汉)有限公司燃油系统生产基地三期工程建设项目第八批进口设备免税确认手续的批复 | 文 号: |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2〕265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19日 |
省发改委关于康明斯燃油系统(武汉)有限公司燃油系统生产基地三期工程建设项目第八批进口设备免税确认手续的批复
康明斯燃油系统(武汉)有限公司:
贵公司燃油系统生产基地三期工程建设项目,我委以“鄂发改外资确字〔2013〕013号”文办理了该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2017年6月办理了确认书变更(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217号),2018年2月、2020年12月两次办理了确认书延期手续(鄂发改审批服务〔2018〕45号、鄂发改审批服务〔2020〕243号),已批准用汇总额2345万美元,其中已进口第一批设备用汇额698.87万美元,第二批185.70万美元,第三批577.08万美元,第四批18.81万美元,第五批111.60万美元,第六批153.08万美元,第七批32.66万美元。
现因该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的需要,申请进口第八批设备2台(套),用汇额61.77万美元。经审核,同意办理该项目第八批进口设备免税确认,请按规定到主管地海关办理进口免税有关手续。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