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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1043110/2024-08090 分     类: 教育
发布机构: 社会处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15日
名   称: 省发改委关于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南区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   号: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2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5日

省发改委关于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南区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报请审批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南区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鄂教发函〔20237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委托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评审(TJEC2024PG006),现就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南区学生宿舍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12-420118-04-01-222876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武汉工程大学流芳内。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新建两栋学生宿舍,一栋地上16层、地下1层,一栋地上15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3421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73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480平方米。主要建设学生宿舍及生活辅助用房等,配套建设电气、给排水、通风、消防等公用工程及道路、绿化等室外工程。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3254.5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553.08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070.27万元,预备费631.17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其余由学校自筹解决。

请项目单位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抓紧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并据此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

附件: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南区学生宿舍建设项目招投标意见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115日         




附件

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南区学生宿舍建设项目

招投标意见表

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监理





施工





安装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它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招投标,该项目勘察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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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关于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南区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011043110/2024-08090
分  类 教育
发布机构 社会处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15日
名  称 省发改委关于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南区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  号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2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5日

省发改委关于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南区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报请审批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南区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鄂教发函〔20237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委托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评审(TJEC2024PG006),现就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南区学生宿舍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12-420118-04-01-222876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武汉工程大学流芳内。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新建两栋学生宿舍,一栋地上16层、地下1层,一栋地上15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3421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73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480平方米。主要建设学生宿舍及生活辅助用房等,配套建设电气、给排水、通风、消防等公用工程及道路、绿化等室外工程。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3254.5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553.08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070.27万元,预备费631.17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其余由学校自筹解决。

请项目单位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抓紧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并据此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

附件: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南区学生宿舍建设项目招投标意见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115日         




附件

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南区学生宿舍建设项目

招投标意见表

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监理





施工





安装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它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招投标,该项目勘察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