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043110/2024-18111 | 分 类: | 水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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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基础处 | 发文日期: | 2024年04月03日 |
名 称: | 省发改委关于清江旅游航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文 号: |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68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03日 |
省发改委关于清江旅游航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宜昌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送审<清江旅游航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宜发改交通〔2023〕131号)等文件及材料收悉,结合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江旅游航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国咨鄂评〔2024〕8号)和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2月出具的《关于反馈清江旅游航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意见的函》等文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清江航道条件和通航环境,提高航道通航监管和服务能力,打造与清江沿线景区开发相适应的示范航道,提升清江水上旅游品质,推进交旅融合发展、践行交通强国战略,根据《湖北省水运发展“十四五”规划》,同意建设清江旅游航道工程(项目代码:2212-420000-04-01-728344)。
二、清江旅游航道工程位于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宜都市境内,起于清江干线高坝洲枢纽,止于石板溪河段,全长133公里(含车溪河口至花桥5.5公里航道),航道按照III级航道通航标准建设,航道尺度2.5米×60米×340米(水深×航宽×弯曲半径),通航保证率为9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工程、航标工程、港航基地工程、交旅融合渡口工程、信息化工程、锚地工程等。
三、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设计最高、最低通航水位、河床演变与碍航特性的分析结论,基本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的航道工程及配套工程建设方案,主要包括:对龙舟坪碍航滩段进行疏浚,按一类航标配布各类航标258座(含备品5座),新建2处、配套完善2处港航维护基地,打造8处交旅融合渡口,建设电子航道图等智慧航道设施,新建武落钟离山锚地1处。
四、工程估算总投资18166.19万元,资金来源:除按照有关政策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外,剩余部分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配套落实。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五、建设工期24个月。
六、在下阶段需细化落实清江大桥(三里店大桥)和花桥防撞设施、助航设施和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请你委督促项目法人按照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航道工程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方案,落实各项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委审批。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清江旅游航道工程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它 | √ | √ | √ | ||||
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委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2024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