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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1043110/2024-19023 分     类: 宏观经济
发布机构: 外经处 发文日期: 2024年04月19日
名   称: 省发改委关于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   号: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7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19日

省发改委关于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武汉市发改委:

报来《关于报审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武发改财贸〔202337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于202012月获批列入《我国利用新开发银行贷款2020—2021年备选项目规划》,202311月结转到《我国利用新开发银行贷款2023—2024年备选项目规划》,通过了立项。我委委托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估,结合评估意见(中国铁设线站函2024121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公共码头子项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意见的函》等文件,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

项目代码:2205-420000-04-01-865127

二、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武汉市青山区(化工区)。目选址已取得省自然资源厅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20000202300075号)。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铁路北湖工业站子项

1.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到发场、液态货物和固态货物三个功能区。其中:到发场功能区新建到发线5条(含正线1条),预留到发线1条;液态货物功能区新建尽头式装卸线3条,预留装卸线3条;固态货物功能区包括集装箱作业区(新建装卸线1条,预留装卸线1)、件杂货物作业区(新建装卸线1条)、成件包装货物(仓库)作业区(新建装卸线1条、160×30×1.1米货物仓库4)。以及配套的路基、桥涵、机务、机械、车辆、给排水、通信、信号、电力、房屋建筑等工程。

2.主要技术标准

1)正线数目:单线;

2)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

3)最小曲线半径:一般600,困难400

4)限制坡度:6‰

5)到发线有效长:近期850,远期预留1050条件;

6)闭塞类型:自动站间闭塞;

7)牵引种类:内燃;

8)机车类型:DFHXN系列等;

9)牵引质量:4000

10)设计轴重:25吨;

11)研究年度:近期2030年,远期2040年。

(二)公共码头子项

1.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公共件杂货码头及配套仓储工程、公共液体化工码头工程。其中:固体码头新建310000吨级固体件杂泊位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占用岸线485米,设计年通过能力为221.2万吨;液体码头新建310000吨级液体油品泊位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占用岸线491米,码头装卸货种为汽油和柴油,设计年通过能力为270万吨。

2.工程设计方案

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推荐的总平面布置、工艺、水工结构等工程设计方案。

固体码头采用直立式高桩梁板结构形式,码头平台长485米,宽25米,码头平台通过2座宽15米引桥与长江大堤相连。1个化工品件杂泊位对应陆域区布置8座丙类仓库,2个普货泊位对应陆域区布置件杂堆场及8座非燃化工品智能仓库。

液体码头采用浮码头结构型式,每个泊位各布置1艘钢制趸船,趸船长90米、宽18米。水工建筑物主要包括钢制趸船、消能设施系统、活动钢引桥、钢联桥、固定引桥等。

(三)配套道路子项。主要建设乙烯路(化工大道腾飞大道),全长约2004;腾飞大道(八吉府大街乙烯路),全长约1275米;化工七路(青化辅路联丰大道),全长约1074米。具体包括道路、交通、桥梁、排水、照明、景观工程。

(四)公共智慧供应链服务平台子项。主要建设数据支撑决策支持、智慧物流服务、贸易服务、供应链金融服务等4个对外平台和智慧化工园区管理系统、智慧物流节点管理系统等2个对内系统。

(五)机构建设与能力加强子项。开展项目实施管理咨询,职业培训、技术考察与教育宣传,化工区安全生产培训,实施期水生物监测优化咨询以及课题研究等活动,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和运营。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66456.8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39077.78万元,包括工程费用27929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359.83万元、建设用地费87013.75万元、预备费26003.80万元、专项费用5408.50万元;建设期利息26002.0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377.05万元铁路北湖工业站、公共码头、配套道路、公共智慧供应链服务平台、机构建设与能力加强5子项的投资额分别为196232.89万元、176524.07万元、77807.59万元、9531.92万元、6360.40万元。

资金来源为:新开发银行贷款3.5亿美元(按汇率16.9计算,折合人民币约241500.0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6%由武汉市青山区财政配套;其余资金由项目法人通过申请政府专项债等方式自筹解决

五、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为武汉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六、项目运营模式

铁路北湖工业站子项运营模式由项目法人依据相关规定选定。

七、项目建设期

项目建设期6年,各子项工程分期实施,其中铁路北湖工业站子项建设期为18个月。

八、其他

(一)请项目法人据此批复抓紧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按程序报批。依法依规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

(二)请项目法人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铁路、码头、公路的要求,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方案。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等有关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严格落实安全、消防、节能、环保等各项措施,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投产运行,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安全。

(三)请武汉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设计和建设规范标准,高质量开展项目建设,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四)请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要求,严格执行办公用房配置标准,严禁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

附件: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419日      


附件

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

物流枢纽项目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审批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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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关于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011043110/2024-19023
分  类 宏观经济
发布机构 外经处
发文日期 2024年04月19日
名  称 省发改委关于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  号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7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19日

省发改委关于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武汉市发改委:

报来《关于报审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武发改财贸〔202337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于202012月获批列入《我国利用新开发银行贷款2020—2021年备选项目规划》,202311月结转到《我国利用新开发银行贷款2023—2024年备选项目规划》,通过了立项。我委委托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估,结合评估意见(中国铁设线站函2024121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公共码头子项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意见的函》等文件,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

项目代码:2205-420000-04-01-865127

二、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武汉市青山区(化工区)。目选址已取得省自然资源厅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20000202300075号)。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铁路北湖工业站子项

1.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到发场、液态货物和固态货物三个功能区。其中:到发场功能区新建到发线5条(含正线1条),预留到发线1条;液态货物功能区新建尽头式装卸线3条,预留装卸线3条;固态货物功能区包括集装箱作业区(新建装卸线1条,预留装卸线1)、件杂货物作业区(新建装卸线1条)、成件包装货物(仓库)作业区(新建装卸线1条、160×30×1.1米货物仓库4)。以及配套的路基、桥涵、机务、机械、车辆、给排水、通信、信号、电力、房屋建筑等工程。

2.主要技术标准

1)正线数目:单线;

2)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

3)最小曲线半径:一般600,困难400

4)限制坡度:6‰

5)到发线有效长:近期850,远期预留1050条件;

6)闭塞类型:自动站间闭塞;

7)牵引种类:内燃;

8)机车类型:DFHXN系列等;

9)牵引质量:4000

10)设计轴重:25吨;

11)研究年度:近期2030年,远期2040年。

(二)公共码头子项

1.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公共件杂货码头及配套仓储工程、公共液体化工码头工程。其中:固体码头新建310000吨级固体件杂泊位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占用岸线485米,设计年通过能力为221.2万吨;液体码头新建310000吨级液体油品泊位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占用岸线491米,码头装卸货种为汽油和柴油,设计年通过能力为270万吨。

2.工程设计方案

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推荐的总平面布置、工艺、水工结构等工程设计方案。

固体码头采用直立式高桩梁板结构形式,码头平台长485米,宽25米,码头平台通过2座宽15米引桥与长江大堤相连。1个化工品件杂泊位对应陆域区布置8座丙类仓库,2个普货泊位对应陆域区布置件杂堆场及8座非燃化工品智能仓库。

液体码头采用浮码头结构型式,每个泊位各布置1艘钢制趸船,趸船长90米、宽18米。水工建筑物主要包括钢制趸船、消能设施系统、活动钢引桥、钢联桥、固定引桥等。

(三)配套道路子项。主要建设乙烯路(化工大道腾飞大道),全长约2004;腾飞大道(八吉府大街乙烯路),全长约1275米;化工七路(青化辅路联丰大道),全长约1074米。具体包括道路、交通、桥梁、排水、照明、景观工程。

(四)公共智慧供应链服务平台子项。主要建设数据支撑决策支持、智慧物流服务、贸易服务、供应链金融服务等4个对外平台和智慧化工园区管理系统、智慧物流节点管理系统等2个对内系统。

(五)机构建设与能力加强子项。开展项目实施管理咨询,职业培训、技术考察与教育宣传,化工区安全生产培训,实施期水生物监测优化咨询以及课题研究等活动,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和运营。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66456.8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39077.78万元,包括工程费用27929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359.83万元、建设用地费87013.75万元、预备费26003.80万元、专项费用5408.50万元;建设期利息26002.0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377.05万元铁路北湖工业站、公共码头、配套道路、公共智慧供应链服务平台、机构建设与能力加强5子项的投资额分别为196232.89万元、176524.07万元、77807.59万元、9531.92万元、6360.40万元。

资金来源为:新开发银行贷款3.5亿美元(按汇率16.9计算,折合人民币约241500.0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6%由武汉市青山区财政配套;其余资金由项目法人通过申请政府专项债等方式自筹解决

五、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为武汉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六、项目运营模式

铁路北湖工业站子项运营模式由项目法人依据相关规定选定。

七、项目建设期

项目建设期6年,各子项工程分期实施,其中铁路北湖工业站子项建设期为18个月。

八、其他

(一)请项目法人据此批复抓紧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按程序报批。依法依规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

(二)请项目法人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铁路、码头、公路的要求,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方案。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等有关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严格落实安全、消防、节能、环保等各项措施,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投产运行,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安全。

(三)请武汉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设计和建设规范标准,高质量开展项目建设,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四)请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要求,严格执行办公用房配置标准,严禁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

附件: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419日      


附件

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

物流枢纽项目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审批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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