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省政府 登录| 注册 繁体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索 引 号: 011043110/2021-44023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农经处 发文日期: 2018年09月21日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洪湖分蓄洪区东分块蓄洪工程腰口隔堤工程土料场设计变更的批复 文   号: 鄂发改审批服务〔2018〕306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21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洪湖分蓄洪区东分块蓄洪工程腰口隔堤工程土料场设计变更的批复

荆州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洪湖东分块蓄洪工程腰口隔堤工程土料场重大变更设计报告的请示》(荆发改农经〔201810号)、省水利厅《关于报送<洪湖东分块蓄滞洪区蓄洪工程腰口隔堤工程土料场变更设计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的函》(鄂水利函〔2018211号)及相关附件均悉。经研究,我委原则同意该设计变更(项目代码:2016-421083-76-01-325623),现批复如下:

  一、变更缘由

  洪湖分蓄洪区东分块蓄洪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国家发改委于2016年6月批复该工程可研报告。在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的工程建设方案中,新建腰口隔堤工程需取土1590万立方米涉及到洪湖市1.8万亩基本农田国土资源部出具了用地预审意见根据国家发改委授权,我委于2016年9月批复该工程初步设计。

  2017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意见》(中办发〔2017〕4号)加强了对基本农田的保护。鉴于该工程是国家批复的重大水利工程,我省多次赴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汇报衔接,请求按照原设计方案办理正式用地手续。因原取土方案与办发〔2017〕4号文件政策不符,国家相关部委经沟通衔接,只同意我省变更腰口隔堤工程取土设计方案。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决策部署,确保工程顺利推进,有必要尽快变更腰口隔堤工程取土设计方案。

  二、取土工程设计

  (一)基本同意变更后的土料场以东荆河外滩料场为主,南部堤段(桩号:0+000-3+850)从洪湖市汊河砖瓦厂和大同湖农场等堤内非基本农田取土。土料场变更后,不占用基本农田。

  (二)基本同意变更后的料场开采和运输方案。

  三、设计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次取土方案变更后投资增加39902.72万元(投资增减情况附后)。经报省政府同意,增加投资来源为:一是向国家发改委、水利部汇报争取增加中央补助资金;二是利用工程招标结余资金等在概算中调剂解决一部分;三是由省级财政水利资金兜底解决。

  四、有关要求

  (一)投资不得用于建设办公用房、场区绿化和购置公务用车、办公用品。

  要严把土料质量关,确保料场变更后土料质量符合工程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探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理预案;要按照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尽可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要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进工程建设。

  附件:洪湖分蓄洪区东分块蓄洪工程腰口隔堤工程土料场设计变更概算审定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92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洪湖分蓄洪区东分块蓄洪工程腰口隔堤工程土料场设计变更的批复

附件:洪湖分蓄洪区东分块蓄洪工程腰口隔堤工程土料场设计变更概算审定表.doc
索 引 号 011043110/2021-44023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农经处
发文日期 2018年09月21日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洪湖分蓄洪区东分块蓄洪工程腰口隔堤工程土料场设计变更的批复
文  号 鄂发改审批服务〔2018〕306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21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洪湖分蓄洪区东分块蓄洪工程腰口隔堤工程土料场设计变更的批复

荆州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洪湖东分块蓄洪工程腰口隔堤工程土料场重大变更设计报告的请示》(荆发改农经〔201810号)、省水利厅《关于报送<洪湖东分块蓄滞洪区蓄洪工程腰口隔堤工程土料场变更设计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的函》(鄂水利函〔2018211号)及相关附件均悉。经研究,我委原则同意该设计变更(项目代码:2016-421083-76-01-325623),现批复如下:

  一、变更缘由

  洪湖分蓄洪区东分块蓄洪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国家发改委于2016年6月批复该工程可研报告。在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的工程建设方案中,新建腰口隔堤工程需取土1590万立方米涉及到洪湖市1.8万亩基本农田国土资源部出具了用地预审意见根据国家发改委授权,我委于2016年9月批复该工程初步设计。

  2017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意见》(中办发〔2017〕4号)加强了对基本农田的保护。鉴于该工程是国家批复的重大水利工程,我省多次赴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汇报衔接,请求按照原设计方案办理正式用地手续。因原取土方案与办发〔2017〕4号文件政策不符,国家相关部委经沟通衔接,只同意我省变更腰口隔堤工程取土设计方案。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决策部署,确保工程顺利推进,有必要尽快变更腰口隔堤工程取土设计方案。

  二、取土工程设计

  (一)基本同意变更后的土料场以东荆河外滩料场为主,南部堤段(桩号:0+000-3+850)从洪湖市汊河砖瓦厂和大同湖农场等堤内非基本农田取土。土料场变更后,不占用基本农田。

  (二)基本同意变更后的料场开采和运输方案。

  三、设计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次取土方案变更后投资增加39902.72万元(投资增减情况附后)。经报省政府同意,增加投资来源为:一是向国家发改委、水利部汇报争取增加中央补助资金;二是利用工程招标结余资金等在概算中调剂解决一部分;三是由省级财政水利资金兜底解决。

  四、有关要求

  (一)投资不得用于建设办公用房、场区绿化和购置公务用车、办公用品。

  要严把土料质量关,确保料场变更后土料质量符合工程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探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理预案;要按照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尽可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要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进工程建设。

  附件:洪湖分蓄洪区东分块蓄洪工程腰口隔堤工程土料场设计变更概算审定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921日                  

附件:洪湖分蓄洪区东分块蓄洪工程腰口隔堤工程土料场设计变更概算审定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