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省政府 登录| 注册 繁体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索 引 号: 011043110/2022-32062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价格管理处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15日
名   称: 湖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先行区省级核验评审询价邀请函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15日

湖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先行区省级核验评审询价邀请函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办法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1〕342号),对率先实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标的改革先行区:当阳市、松滋市、远安县、石首市、荆州区、南漳县、宜都市、潜江市、咸安区、江陵县、仙桃市、蔡甸区、老河口市、漳河灌区二干渠、引丹灌区及荆门市漳河水库三干渠灌区、钟祥市石门水库灌区、京山县刘畈水库灌区、东宝区仙居河水库灌区、荆门市龙泉水库灌区、屈家岭管理区季河水库灌区、漳河新区刘院水库灌区等13个县(市、区)和9个灌区(合计改革面积794.85万亩),开展省级核验评审。

2、采购预算:9.5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其报价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3、质量要求:对照《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办法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1〕342号)对改革验收必备条件、改革组织推进、“四项机制”建、改革成效、改革加分项进行省级核验评审。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5、采购需求:中标后,供应商应尽快按照采购方要求开展工作。

二、询价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相关内容;

(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询价公告时间内的网页截图)。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类似供货业绩及服务经历。

7. 须为省级及以上水利类科研院所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单项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询价文件

(一)获取时间:2022年9月15日至20229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湖北省发改委价格管理处(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一路17号C座510室)

(三)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纸质采购文件,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请携带询价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表报名时提供)

上述文件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查验,采购人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四、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湖北省发改委价格管理处(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一路17号C座510室)

(二)截止时间:2022年9月1917:00(北京时间)

五、询价地点及时间

(一)开标地点:湖北省发改委价格管理处(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一路17号C座5楼会议室)

(二)开标时间:2022年9月209:00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发改委价格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湖北省发改委价格管理处(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一路17号C座510室)

联系人: 黄庆迎

电话:027-87230523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湖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先行区省级核验评审询价邀请函

索 引 号 011043110/2022-32062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价格管理处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15日
名  称 湖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先行区省级核验评审询价邀请函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15日

湖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先行区省级核验评审询价邀请函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办法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1〕342号),对率先实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标的改革先行区:当阳市、松滋市、远安县、石首市、荆州区、南漳县、宜都市、潜江市、咸安区、江陵县、仙桃市、蔡甸区、老河口市、漳河灌区二干渠、引丹灌区及荆门市漳河水库三干渠灌区、钟祥市石门水库灌区、京山县刘畈水库灌区、东宝区仙居河水库灌区、荆门市龙泉水库灌区、屈家岭管理区季河水库灌区、漳河新区刘院水库灌区等13个县(市、区)和9个灌区(合计改革面积794.85万亩),开展省级核验评审。

2、采购预算:9.5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其报价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3、质量要求:对照《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办法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1〕342号)对改革验收必备条件、改革组织推进、“四项机制”建、改革成效、改革加分项进行省级核验评审。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5、采购需求:中标后,供应商应尽快按照采购方要求开展工作。

二、询价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相关内容;

(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询价公告时间内的网页截图)。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类似供货业绩及服务经历。

7. 须为省级及以上水利类科研院所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单项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询价文件

(一)获取时间:2022年9月15日至20229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湖北省发改委价格管理处(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一路17号C座510室)

(三)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纸质采购文件,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请携带询价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表报名时提供)

上述文件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查验,采购人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四、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湖北省发改委价格管理处(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一路17号C座510室)

(二)截止时间:2022年9月1917:00(北京时间)

五、询价地点及时间

(一)开标地点:湖北省发改委价格管理处(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一路17号C座5楼会议室)

(二)开标时间:2022年9月209:00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发改委价格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湖北省发改委价格管理处(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一路17号C座510室)

联系人: 黄庆迎

电话:027-8723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