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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1043110/2021-71556 分     类: 宏观经济
发布机构: 服务业处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03日
名   称: 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   号: 鄂发改服务〔2021〕35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15日

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有关部门:

现将《湖北省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推进实施。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湖北省商务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北监管局

2021年12月3日


附件


湖北省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制造服务业是面向制造业的生产性服务业,是提升制造业产品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加快发展制造服务业,对于湖北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主导、现代服务业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构筑中部崛起战略制高点具有重要意义。为认真贯彻国家发改委等13部委印发的《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产业2021372号)文件精神,结合湖北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内涵,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及有关部署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战略目标,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培育壮大服务主体,加快提升面向制造业的专业化、社会化、综合性服务能力,提高制造业产业链整体质量和水平,以高质量供给适应引领创新需求,为湖北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和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的战略部署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2025,围绕构建全省51020现代产业体系,力争全省制造服务业在提升制造业质量效益、创新能力、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的作用显著增强,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更加突出。重点领域制造服务业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数字化、国际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实施一批示范项目,培育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制造服务业集聚区和示范企业。

二、发展方向

聚焦我省产业链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围绕6个方面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发展,以高质量服务供给引领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品质提升,不断提高湖北产业综合竞争力。

(一)围绕提升我省制造业创新能力,大力发展研发设计和科技服务业、高端商务服务业。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带动作用,大力发展工程设计、工业设计、科技研发、检验检测、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等高技术服务业,提升制造业设计能力和水平,创建一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大力发展研发+制造+服务全产业链产业,推动湖北制造向湖北创造转变加快。着力提升商务服务专业化、数字化、规模化水平积极开拓会计、审计、法律、咨询、广告、会展等专业服务,助力制造业企业提高经营效益,增强创新能力。(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围绕优化我省制造业供给质量,大力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加快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推进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湖北)建设,发展一批融合分析试验、标准研制、技术研发、培训咨询等多功能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在航空航天、北斗导航、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规划建设一批国家级或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优化计量测试服务业市场供给。加强湖北技术标准研究与应用,支持标准研发、信息咨询等服务发展,构建湖北技术标准全程服务体系。加强计量量传体系建设,支持构建完整的产业计量服务体系。(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围绕提高我省制造业效率效益,加快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现代物流服务业。面向重大战略需求,构建完善基础软件应用生态,提升湖北基础软件研发能力,加快推进工业技术软件化,加快发展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培育壮大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加快推进基于北斗卫星时空基准的时空信息服务、智慧城市建设加强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软硬件产品研发和应用,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培育共享制造、共享设计和共享数据平台,推进武汉中国软件特色名城提档升级。发展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推动实现采购、生产、流通等上下游环节信息实时采集、互联互通,提高生产制造和物流一体化运作水平(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围绕推进我省制造业绿色转型,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强化节能环保服务对制造业绿色发展的支撑作用,培育发展节能环保服务综合运营商,推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诊断、节能评估、节能技术改造咨询服务、节能环保融资、第三方监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推动节能环保服务由单一、短时效的技术服务,向咨询、管理、投融资等多领域、全周期的综合服务延伸拓展。搭建绿色低碳产业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开展节能低碳认证、碳审计核查、自愿减排咨询、碳排放权交易咨询等服务。积极发展绿色物流业,实现仓储、运输、包装、配送物流供应链的绿色低碳发展。推进资源循环利用,探索建立区域性再生资源交易平台,支持回收行业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网络。(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围绕增强我省制造业发展活力,创新发展金融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着力增强金融功能,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生态金融、普惠金融、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打造全国一流的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全国性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全国碳金融中心。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水平,提升劳动者素质和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型、专业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设一批集聚辐射带动作用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统筹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等各种培训资源,强化生产性服务业所需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开发培训。(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人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围绕提升我省制造供应链韧性水平与整体竞争力,加快智慧供应链体系建设。健全制造业供应链服务体系,稳步推进制造业智慧供应链体系,推动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创新网络和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制造业供应链向产业服务供应链转型。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支持具有产业链带动能力的核心企业搭建网络化协同平台,协同推进供应链要素数据化和数据要素供应链化,打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数据通道,实现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发展。完善现代商贸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制造业与现代商贸流通融合发展,增强供需对接能力。(省经信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主要举措

以重点工程为抓手,统筹谋划、重点突破,实现制造业与服务业耦合共生、相融相长。

(一)实施制造服务业主体培育工程。引进一批国内外头部企业积极吸引国际性、全国性和区域性的服务业企业总部落户湖北,在鄂设立管理中心、研发中心、检验检测技术中心、制造中心、采购中心、财务中心、投资中心和营销中心等服务职能性总部。培育一批本土龙头企业,支持研发设计、软件信息、国际航空货运等领域企业做大做强,壮大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龙头企业;支持引导先进制造、工程设计等领域大型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大力发展个性化定制、运维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服务,推动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打造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导中小服务业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打造一批细分行业和细分市场领军企业、单项冠军和小巨人企业。孵化培育一批独角兽、瞪羚企业。(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经信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深入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围绕支撑稳链、强链、补链建设,聚焦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探索汽车制造、现代化工及能源、高端装备、绿色建材、低碳冶金、现代纺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融合发展的新路径,培育形成70个左右国家和省级两业融合的典型区域、产业集聚区和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依托开发区、高新区等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加快发展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生产共享平台、总集成总承包、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衍生制造、网络协同制造、现代供应链、融资租赁等新业态模式,建设一批面向制造业的生产服务支撑平台,打造一批知识密集型生产性服务业集群,构建全产业链区域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应用定制化、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等服务型制造模式。(省发改委、省经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湖北品牌培育工程。加强质量体系建设完善质量基础设施,加强标准、计量、专利等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建立服务质量自我评估和公开承诺制度,开展第三方认证。支持建设检验检测认证、售后服务和服务质量监测等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公共检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测评体系,加快构建模型统一、方法一致、结果可比的服务质量监测体系,督促引导社会各方提高服务质量水平。培育湖北服务品牌实施品牌化带动战略,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支持开展湖北服务品牌培育、塑造和评选工作,持续培育壮大湖北服务业重点品牌,创建一批有良好口碑的高价值生产性服务业湖北品牌。引导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健全品牌管理体系,将品牌管理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持续提高企业品牌管理运营能力,提升品牌认可度和品牌价值。加大品牌、商标保护执法力度,完善维权与争端解决机制,依法打击侵权行为传播品牌发展理念,增强品牌发展意识,凝聚品牌发展共识。(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商务厅、省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重点产业数字化智能转型工程。制定重点行业领域数字化转型路线图。提升湖北基础软件研发能力建设基础软件协同攻关和体验推广中心,重点突破关键软件技术产品,发展各类自主可控的嵌入式系统和解决方案,强化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内容与服务协同创新,加快构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软件产品体系。推动软件与各行业领域融合应用,聚焦汽车制造、现代化工及新能源、现代农产品加工、高端装备、绿色建材、电子信息、低碳冶金、现代纺织等重点产业链,加快推进工业技术软件化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动数字技术在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深度应用,创新大平台+全产业链数字化发展模式,聚焦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和生产性服务业提质赋能发展,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创新,支持建设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一批区域型、行业型、企业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全面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深化金融、设计、现代物流、检验检测等领域的数字化应用,培育发展个性定制、柔性制造等新模式,丰富可穿戴设备、移动智能终端、沉浸式体验平台等服务内容及形态。(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研发设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武汉创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湖北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支持科技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等新型研发机构,盘活并整合创新资源,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快湖北技术交易大市场建设,推动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加速走向生产线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光电子等重点行业,统筹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发展芯片研发设计、微电子研发设计、医药研发、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及试验设计等领域专业研发服务。建设武汉世界设计之都在电子信息、汽车、装备制造、航空航天、轻工纺织等领域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一批产业链完备的设计集聚区、设计大数据平台与知识库;发挥中南工程咨询设计集团、长委勘测设计院、铁四院、中铁大桥设计院等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围绕一带一路,加强和发挥产业联盟作用,打造综合工程设计产业平台,发展总集成总承包服务。(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住建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制造业绿色改造工程。开展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搭建绿色发展促进平台,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专业化服务能力的市场主体,推动提高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纺织、造纸等行业绿色化水平。加快原材料企业向产品和专业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推动钢铁、水泥等企业发展废弃物协同处置、资源循环利用、污水处理、热力供应等服务。探索搭建清洁生产服务平台,引导企业推广应用先进节能、节水、节材产品和工艺。积极打造家电销售和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产业链,探索实施家电企业生产者责任延伸目标制度,研究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资源环境绩效评价,促进家电更新消费。(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供应链竞争力提升工程。推进制造业供应链管理应用,支持制造业企业应用供应链管理技术,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引导优化配置生产资源,实现需求、库存和物流信息的实时共享,完善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到售后服务的全链条供应链体系。支持制造业企业发展智能制造,积极推动感知技术在汽车、钢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特色化工、食品加工等领域供应链关键节点的应用,逐步实现供应链可视化和全链条信息共享。重点支持武汉、襄阳、宜昌、黄石、十堰、孝感等地及相关企业加快发展供应链管理,形成高效协同、弹性安全的供应链管理网络。加快推进武汉、宜昌、襄阳、鄂州、十堰等城市建设国家物流枢纽,完善航空铁路公路水运多式联运体系,建立创新融合的现代供应链,大力发展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网络,加快构建内外联通、便捷高效的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运行体系。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全球供应链网络。(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标准体系完善工程。依托中国光谷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健全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完善科技、金融、物流、知识产权等生产性服务领域标准,努力提高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化水平。深入开展信息技术、科创服务、金融服务、服务外包、售后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现代物流、现代供应链、设施管理等服务领域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服务业标准体系逐步完善持续推行落实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网络互联、边缘计算、数据规范体系和工业APP等共性标准。(省市场监管局、省经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制造业计量能力提升工程。积极构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推进国家特色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联盟落户湖北,培育计量测试等高技术生产性服务业。聚焦湖北部分行业领域测不了、测不准难题,加强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加大专用计量测试装备研发和仪器仪表研制,提升制造业整体测量能力和水平,赋能制造业产业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制造服务业的认识,把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摆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细化任务、分解责任,实行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制造服务业发展取得实效。(省发改委牵头负责)

(二)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依托湖北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施市场准入审批全流程在线办理,实现一事联办一网通办制造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实施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支持制造业企业剥离的制造服务业企业按规定申请认定为高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鼓励制造服务业企业积极承接离岸和在岸服务外包业务。(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人才支撑。加快制造服务业领域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培训,充实壮大高水平制造服务业人才队伍;深化新工科建设,调整优化院校专业结构,加强校企合作,推动产教深度融合;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大力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探索推广学历证书+若干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试点经验,推动人才评价与使用紧密结合,推动工程、实验技术等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实施企业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育计划,支持企业加大研发设计等工程技术人才的引进培育力度,建设新时代高水平工程师队伍;进一步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加大引进海外制造服务业高层次人才、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用地保障。深化服务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创新混合用地模式,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的合理转换,合理安排制造服务业用地,加强对制造服务业重点行业用地保障(省自然资源厅负责)

(五)拓宽融资渠道。加大省级财政资金引导力度,鼓励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围绕制造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设立若干基金;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制造服务业增加金融服务有效供给,持金融机构创新适合制造服务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推进金融服务与现代物流业、软件信息业协同融合发展,以产业链供应链为依托大力开展物流金融、供应链金融服务;促进动产和权利质押融资模式运用。(省财政厅、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扩大开放合作。一带一路倡议为统领,推进服务领域双向开放,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加快服务业走出去,推动建筑服务、工程设计、服务外包等优势行业走向全球。依托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开放平台,积极引进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知识密集型制造服务业,大力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构建服务业对外开放新格局。(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构建协同发展生态。加强省外区域合作以中央实施中部高质量崛起战略为契机,强化中部各省间、城市群间、城市间等不同层级区域间的协同合作,增强区域产业布局的协同性,实现功能互补、错位发展,形成一体化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业生态圈。加强省内协同联动,围绕一主引领、两冀发展、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在光芯屏端网、汽车、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绿色化工、航天航空等优势领域,加快建设一批面向制造业的生产服务支撑平台,打造沿长江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带和沿汉江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带。(省发改委、省经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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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联解读:图文解读:《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011043110/2021-71556
分  类 宏观经济
发布机构 服务业处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03日
名  称 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  号 鄂发改服务〔2021〕35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15日

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有关部门:

现将《湖北省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推进实施。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湖北省商务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北监管局

2021年12月3日


附件


湖北省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制造服务业是面向制造业的生产性服务业,是提升制造业产品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加快发展制造服务业,对于湖北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主导、现代服务业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构筑中部崛起战略制高点具有重要意义。为认真贯彻国家发改委等13部委印发的《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产业2021372号)文件精神,结合湖北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内涵,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及有关部署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战略目标,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培育壮大服务主体,加快提升面向制造业的专业化、社会化、综合性服务能力,提高制造业产业链整体质量和水平,以高质量供给适应引领创新需求,为湖北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和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的战略部署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2025,围绕构建全省51020现代产业体系,力争全省制造服务业在提升制造业质量效益、创新能力、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的作用显著增强,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更加突出。重点领域制造服务业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数字化、国际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实施一批示范项目,培育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制造服务业集聚区和示范企业。

二、发展方向

聚焦我省产业链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围绕6个方面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发展,以高质量服务供给引领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品质提升,不断提高湖北产业综合竞争力。

(一)围绕提升我省制造业创新能力,大力发展研发设计和科技服务业、高端商务服务业。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带动作用,大力发展工程设计、工业设计、科技研发、检验检测、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等高技术服务业,提升制造业设计能力和水平,创建一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大力发展研发+制造+服务全产业链产业,推动湖北制造向湖北创造转变加快。着力提升商务服务专业化、数字化、规模化水平积极开拓会计、审计、法律、咨询、广告、会展等专业服务,助力制造业企业提高经营效益,增强创新能力。(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围绕优化我省制造业供给质量,大力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加快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推进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湖北)建设,发展一批融合分析试验、标准研制、技术研发、培训咨询等多功能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在航空航天、北斗导航、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规划建设一批国家级或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优化计量测试服务业市场供给。加强湖北技术标准研究与应用,支持标准研发、信息咨询等服务发展,构建湖北技术标准全程服务体系。加强计量量传体系建设,支持构建完整的产业计量服务体系。(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围绕提高我省制造业效率效益,加快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现代物流服务业。面向重大战略需求,构建完善基础软件应用生态,提升湖北基础软件研发能力,加快推进工业技术软件化,加快发展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培育壮大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加快推进基于北斗卫星时空基准的时空信息服务、智慧城市建设加强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软硬件产品研发和应用,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培育共享制造、共享设计和共享数据平台,推进武汉中国软件特色名城提档升级。发展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推动实现采购、生产、流通等上下游环节信息实时采集、互联互通,提高生产制造和物流一体化运作水平(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围绕推进我省制造业绿色转型,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强化节能环保服务对制造业绿色发展的支撑作用,培育发展节能环保服务综合运营商,推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诊断、节能评估、节能技术改造咨询服务、节能环保融资、第三方监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推动节能环保服务由单一、短时效的技术服务,向咨询、管理、投融资等多领域、全周期的综合服务延伸拓展。搭建绿色低碳产业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开展节能低碳认证、碳审计核查、自愿减排咨询、碳排放权交易咨询等服务。积极发展绿色物流业,实现仓储、运输、包装、配送物流供应链的绿色低碳发展。推进资源循环利用,探索建立区域性再生资源交易平台,支持回收行业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网络。(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围绕增强我省制造业发展活力,创新发展金融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着力增强金融功能,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生态金融、普惠金融、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打造全国一流的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全国性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全国碳金融中心。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水平,提升劳动者素质和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型、专业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设一批集聚辐射带动作用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统筹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等各种培训资源,强化生产性服务业所需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开发培训。(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人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围绕提升我省制造供应链韧性水平与整体竞争力,加快智慧供应链体系建设。健全制造业供应链服务体系,稳步推进制造业智慧供应链体系,推动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创新网络和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制造业供应链向产业服务供应链转型。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支持具有产业链带动能力的核心企业搭建网络化协同平台,协同推进供应链要素数据化和数据要素供应链化,打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数据通道,实现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发展。完善现代商贸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制造业与现代商贸流通融合发展,增强供需对接能力。(省经信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主要举措

以重点工程为抓手,统筹谋划、重点突破,实现制造业与服务业耦合共生、相融相长。

(一)实施制造服务业主体培育工程。引进一批国内外头部企业积极吸引国际性、全国性和区域性的服务业企业总部落户湖北,在鄂设立管理中心、研发中心、检验检测技术中心、制造中心、采购中心、财务中心、投资中心和营销中心等服务职能性总部。培育一批本土龙头企业,支持研发设计、软件信息、国际航空货运等领域企业做大做强,壮大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龙头企业;支持引导先进制造、工程设计等领域大型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大力发展个性化定制、运维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服务,推动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打造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导中小服务业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打造一批细分行业和细分市场领军企业、单项冠军和小巨人企业。孵化培育一批独角兽、瞪羚企业。(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经信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深入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围绕支撑稳链、强链、补链建设,聚焦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探索汽车制造、现代化工及能源、高端装备、绿色建材、低碳冶金、现代纺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融合发展的新路径,培育形成70个左右国家和省级两业融合的典型区域、产业集聚区和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依托开发区、高新区等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加快发展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生产共享平台、总集成总承包、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衍生制造、网络协同制造、现代供应链、融资租赁等新业态模式,建设一批面向制造业的生产服务支撑平台,打造一批知识密集型生产性服务业集群,构建全产业链区域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应用定制化、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等服务型制造模式。(省发改委、省经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湖北品牌培育工程。加强质量体系建设完善质量基础设施,加强标准、计量、专利等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建立服务质量自我评估和公开承诺制度,开展第三方认证。支持建设检验检测认证、售后服务和服务质量监测等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公共检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测评体系,加快构建模型统一、方法一致、结果可比的服务质量监测体系,督促引导社会各方提高服务质量水平。培育湖北服务品牌实施品牌化带动战略,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支持开展湖北服务品牌培育、塑造和评选工作,持续培育壮大湖北服务业重点品牌,创建一批有良好口碑的高价值生产性服务业湖北品牌。引导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健全品牌管理体系,将品牌管理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持续提高企业品牌管理运营能力,提升品牌认可度和品牌价值。加大品牌、商标保护执法力度,完善维权与争端解决机制,依法打击侵权行为传播品牌发展理念,增强品牌发展意识,凝聚品牌发展共识。(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商务厅、省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重点产业数字化智能转型工程。制定重点行业领域数字化转型路线图。提升湖北基础软件研发能力建设基础软件协同攻关和体验推广中心,重点突破关键软件技术产品,发展各类自主可控的嵌入式系统和解决方案,强化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内容与服务协同创新,加快构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软件产品体系。推动软件与各行业领域融合应用,聚焦汽车制造、现代化工及新能源、现代农产品加工、高端装备、绿色建材、电子信息、低碳冶金、现代纺织等重点产业链,加快推进工业技术软件化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动数字技术在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深度应用,创新大平台+全产业链数字化发展模式,聚焦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和生产性服务业提质赋能发展,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创新,支持建设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一批区域型、行业型、企业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全面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深化金融、设计、现代物流、检验检测等领域的数字化应用,培育发展个性定制、柔性制造等新模式,丰富可穿戴设备、移动智能终端、沉浸式体验平台等服务内容及形态。(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研发设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武汉创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湖北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支持科技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等新型研发机构,盘活并整合创新资源,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快湖北技术交易大市场建设,推动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加速走向生产线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光电子等重点行业,统筹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发展芯片研发设计、微电子研发设计、医药研发、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及试验设计等领域专业研发服务。建设武汉世界设计之都在电子信息、汽车、装备制造、航空航天、轻工纺织等领域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一批产业链完备的设计集聚区、设计大数据平台与知识库;发挥中南工程咨询设计集团、长委勘测设计院、铁四院、中铁大桥设计院等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围绕一带一路,加强和发挥产业联盟作用,打造综合工程设计产业平台,发展总集成总承包服务。(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住建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制造业绿色改造工程。开展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搭建绿色发展促进平台,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专业化服务能力的市场主体,推动提高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纺织、造纸等行业绿色化水平。加快原材料企业向产品和专业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推动钢铁、水泥等企业发展废弃物协同处置、资源循环利用、污水处理、热力供应等服务。探索搭建清洁生产服务平台,引导企业推广应用先进节能、节水、节材产品和工艺。积极打造家电销售和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产业链,探索实施家电企业生产者责任延伸目标制度,研究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资源环境绩效评价,促进家电更新消费。(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供应链竞争力提升工程。推进制造业供应链管理应用,支持制造业企业应用供应链管理技术,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引导优化配置生产资源,实现需求、库存和物流信息的实时共享,完善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到售后服务的全链条供应链体系。支持制造业企业发展智能制造,积极推动感知技术在汽车、钢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特色化工、食品加工等领域供应链关键节点的应用,逐步实现供应链可视化和全链条信息共享。重点支持武汉、襄阳、宜昌、黄石、十堰、孝感等地及相关企业加快发展供应链管理,形成高效协同、弹性安全的供应链管理网络。加快推进武汉、宜昌、襄阳、鄂州、十堰等城市建设国家物流枢纽,完善航空铁路公路水运多式联运体系,建立创新融合的现代供应链,大力发展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网络,加快构建内外联通、便捷高效的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运行体系。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全球供应链网络。(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标准体系完善工程。依托中国光谷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健全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完善科技、金融、物流、知识产权等生产性服务领域标准,努力提高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化水平。深入开展信息技术、科创服务、金融服务、服务外包、售后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现代物流、现代供应链、设施管理等服务领域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服务业标准体系逐步完善持续推行落实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网络互联、边缘计算、数据规范体系和工业APP等共性标准。(省市场监管局、省经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制造业计量能力提升工程。积极构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推进国家特色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联盟落户湖北,培育计量测试等高技术生产性服务业。聚焦湖北部分行业领域测不了、测不准难题,加强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加大专用计量测试装备研发和仪器仪表研制,提升制造业整体测量能力和水平,赋能制造业产业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制造服务业的认识,把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摆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细化任务、分解责任,实行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制造服务业发展取得实效。(省发改委牵头负责)

(二)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依托湖北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施市场准入审批全流程在线办理,实现一事联办一网通办制造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实施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支持制造业企业剥离的制造服务业企业按规定申请认定为高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鼓励制造服务业企业积极承接离岸和在岸服务外包业务。(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人才支撑。加快制造服务业领域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培训,充实壮大高水平制造服务业人才队伍;深化新工科建设,调整优化院校专业结构,加强校企合作,推动产教深度融合;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大力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探索推广学历证书+若干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试点经验,推动人才评价与使用紧密结合,推动工程、实验技术等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实施企业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育计划,支持企业加大研发设计等工程技术人才的引进培育力度,建设新时代高水平工程师队伍;进一步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加大引进海外制造服务业高层次人才、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用地保障。深化服务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创新混合用地模式,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的合理转换,合理安排制造服务业用地,加强对制造服务业重点行业用地保障(省自然资源厅负责)

(五)拓宽融资渠道。加大省级财政资金引导力度,鼓励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围绕制造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设立若干基金;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制造服务业增加金融服务有效供给,持金融机构创新适合制造服务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推进金融服务与现代物流业、软件信息业协同融合发展,以产业链供应链为依托大力开展物流金融、供应链金融服务;促进动产和权利质押融资模式运用。(省财政厅、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扩大开放合作。一带一路倡议为统领,推进服务领域双向开放,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加快服务业走出去,推动建筑服务、工程设计、服务外包等优势行业走向全球。依托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开放平台,积极引进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知识密集型制造服务业,大力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构建服务业对外开放新格局。(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构建协同发展生态。加强省外区域合作以中央实施中部高质量崛起战略为契机,强化中部各省间、城市群间、城市间等不同层级区域间的协同合作,增强区域产业布局的协同性,实现功能互补、错位发展,形成一体化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业生态圈。加强省内协同联动,围绕一主引领、两冀发展、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在光芯屏端网、汽车、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绿色化工、航天航空等优势领域,加快建设一批面向制造业的生产服务支撑平台,打造沿长江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带和沿汉江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带。(省发改委、省经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关联解读: 图文解读:《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