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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省发改委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音频解读:《省发改委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9 解读单位:湖北省发改委 解读类型: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文字方式
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塑料是重要的基础材料,在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中应用广泛。不规范生产、使用、处置塑料会造成资源能源浪费,带来生态环境污染,甚至会影响群众健康安全。积极应对塑料污染问题,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提出了6个方面、17条措施意见。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楚平同志、广晶同志作了批示。要求我委与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武汉海关、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实化细化政策措施。

二、起草过程

按照省政府要求和委领导批示,结合湖北实际,我们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充分采纳了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政府,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武汉海关等单位部门意见。未予采纳的意见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省文旅厅提出不列为相关工作责任部门。依据国家两部委文件和上下对口原则,我们认为应将省文旅厅列为相关工作责任部门之一。二是部分地市提出延后禁限时限。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长江视察湖北系列讲话精神,争当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排头兵,为美丽湖北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我们认为不能降低要求

为凝聚众智众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我们还通过座谈会形式听取了部分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生产回收企业代表、快递商超企业代表的意见,并积极采纳。

三、方案特点

我省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扩充)、主要任务(扩充)、支持保障(扩充)、组织实施(扩充)四个方面、12条措施。禁限内容与国家一致,工作举措、支持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示范带动,有序推进。率先在黄石市、荆门市、潜江市、枝江市、谷城县等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县)建成区的重点领域禁止、限制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等部分塑料制品的销售和使用;2022年、2025年两个时间段,有序扩大禁限品种和范围。

二是系统治理,部门协同。实施方案包含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处置全过程,传统应用和新兴业态全领域。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专项行动。

三是应用替代,模式创新。实施方案提出利用省节能、工业技改、科技创等专项资金,支持省内相关企业迅速扩大生产规模,满足禁限部分塑料制品后的替代产品需求。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发展生物降解材料产业。选取武汉、鄂州、恩施等快递示范城市开展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应用试点与绿色发展综合试点。

根据工作安排,我们将呈报省政府批复,冠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字样,由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各地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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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政策:省发改委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音频解读:《省发改委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8-19 解读单位:湖北省发改委 解读类型: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文字方式
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塑料是重要的基础材料,在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中应用广泛。不规范生产、使用、处置塑料会造成资源能源浪费,带来生态环境污染,甚至会影响群众健康安全。积极应对塑料污染问题,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提出了6个方面、17条措施意见。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楚平同志、广晶同志作了批示。要求我委与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武汉海关、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实化细化政策措施。

二、起草过程

按照省政府要求和委领导批示,结合湖北实际,我们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充分采纳了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政府,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武汉海关等单位部门意见。未予采纳的意见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省文旅厅提出不列为相关工作责任部门。依据国家两部委文件和上下对口原则,我们认为应将省文旅厅列为相关工作责任部门之一。二是部分地市提出延后禁限时限。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长江视察湖北系列讲话精神,争当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排头兵,为美丽湖北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我们认为不能降低要求

为凝聚众智众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我们还通过座谈会形式听取了部分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生产回收企业代表、快递商超企业代表的意见,并积极采纳。

三、方案特点

我省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扩充)、主要任务(扩充)、支持保障(扩充)、组织实施(扩充)四个方面、12条措施。禁限内容与国家一致,工作举措、支持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示范带动,有序推进。率先在黄石市、荆门市、潜江市、枝江市、谷城县等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县)建成区的重点领域禁止、限制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等部分塑料制品的销售和使用;2022年、2025年两个时间段,有序扩大禁限品种和范围。

二是系统治理,部门协同。实施方案包含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处置全过程,传统应用和新兴业态全领域。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专项行动。

三是应用替代,模式创新。实施方案提出利用省节能、工业技改、科技创等专项资金,支持省内相关企业迅速扩大生产规模,满足禁限部分塑料制品后的替代产品需求。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发展生物降解材料产业。选取武汉、鄂州、恩施等快递示范城市开展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应用试点与绿色发展综合试点。

根据工作安排,我们将呈报省政府批复,冠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字样,由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各地各部门。


关联政策:省发改委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