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推进富强湖北建设工作方案

来源: 规划办协调督办处     时间: 2013-08-09 18:29:00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争创发展新业绩”活动的总体部署,现制定“推进富强湖北建设”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争创发展新业绩”为主旨,以“竞进提质”为总要求,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围绕“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的实施,着力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着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着力扩大经济总量、优化经济结构,努力实现富强湖北建设良好开局。

  二、主要目标

  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结构、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突破2万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突破34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超万亿元。

  三、活动内容

  以重大项目建设年专题活动、工业增量提质行动和农产品增值增收工程为抓手,动员组织全省各地、各部门提振精神,以更加过硬的举措,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并为今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重大项目建设年”专题活动

  主要目标:

  确保2013年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投资总额突破2万亿元,比上年净增3000亿元以上;全省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完成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50%左右。

  工作重点:

  1、抓好项目载体建设,推进投资快速增长。项目是投资的载体,是发展的关键和重要抓手,2013年继续狠抓重大项目建设。一是前期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对全省“十二五”规划项目库、“富强湖北”建设重点项目库进行及时更新和动态管理。围绕“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特别是“四基地一枢纽”、“两圈一带”等重大战略,加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方面重大项目策划储备和推进实施,确保完工项目、在建项目、前期项目和策划项目之间每年按2万亿元的规模流转。二是开工建设一批重大项目。对落地项目,加快完善审批手续,抓紧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有更多的项目尽快、尽早开工。对在建项目,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稳中求快,能快则快,建立台帐,明确时限,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力求所有在建项目“天天有进度、月月有变化、年底有成效”。 今年,着重抓好6000项左右亿元以上重大项目的推进实施工作。其中,省级层面重点推进一批省重点项目建设。三是建成投运一批重大项目。对建成的项目,要做好竣工验收工作,督促尽快投入生产运营。政府承诺的优惠政策和条件应足额兑现落实。(牵头单位:省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

  2、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开展“重大项目衔接争取月”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积极“跑部进京”,加大对国家宏观政策的跟踪衔接力度,有针对性地做好重大项目策划和争取工作,集中申报一批、跟踪衔接一批、重点突破一批重大事项和重点项目,确保争取支持力度不减、争取资金和项目份额不降。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预算执行力度,加快中央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审批和安排项目计划的节奏,初步拟定3月和8月为“重大项目衔接争取月”。(牵头单位:省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

  3、着力对接央企,组织开展交流联谊等活动。深化央企合作,组织两次督查活动,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协调服务,促进已签约项目的落实。采取集中拜访、举办联谊活动、召开专题对接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央企的联络沟通,促成省政府、地方政府与央企签订一批新的战略合作协议和项目合作协议。提请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工作的意见》,建立央企合作长效机制。(牵头单位:省国资委;责任单位:各项目所在地政府)

  4、突出产业投资,推进专题招商引资活动。抢抓国际资本转移和沿海产业转移的机遇,把产业招商作为我省招商引资的中心战略强力推进,打造专业招商队伍,瞄准世界500强、国内100强、行业前20强以及国内知名企业,梳理、锁定重点目标企业,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的上门招商。确保全年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不少于60亿美元,确保全年引进省外投资项目不少于2000个,实际到资不低于4000亿元。(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项目所在地政府)

  5、促进民间投资,举办“楚商大会”活动。全面落实“民间投资新36条”和各项实施细则,及时跟踪细则实施情况及效果,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在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继续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工商联的联系纽带作用,举办“楚商大会”活动,力争促成一批知名民营企业与我省各地实现有效对接,并就相关投资项目签约。(牵头单位:省工商联、省经信委;责任单位: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

  6、推进投资转型,开展技改、创新扶持活动。实施“两计划一工程”(支柱产业倍增计划、千亿产业提升计划和战略新兴产业培育工程),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和新兴产业培育,促进“两化”(工业化、信息化)融合。抓紧启动百户重点企业技改示范工程。强力推进海洋工程制造、医药、食品加工、循环经济、电子信息及先进装备制造等六大重点产业发展。实施创新主体壮大工程,重点支持10家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牵头单位:省经信委、省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

  保障措施:

  1、营造良好氛围,集中举行一批重大项目开工仪式。将2月最后一周确定为今年的“重大项目开工周”,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自主选择一批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分别举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务实简短的重大项目开工仪式,并组织省内外媒体跟踪报道,打好开年“第一仗”,迅速掀起全省推进项目建设的新高潮,为全年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同时,将8月份作为“重大项目开工月”,再集中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掀起项目建设新一轮高潮。(牵头单位:省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

  2、破解要素瓶颈制约,帮助项目单位落实开工建设条件。加强发改、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确保土地、环境容量、资金等要素稳定有效供给。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省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制度,对符合省级用地计划使用条件的重点项目,积极支持其向省政府申请使用省级土地利用计划。环保部门对省重点项目的环评审批提前介入,环评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同时推进,在符合有关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从简从快审批。推动“银企对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加大对重点项目的贷款支持力度,今年继续举办2-3次重大项目银企对接会。(牵头单位:省发改委;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人行武汉分行)

  3、优化投资建设环境,开展项目建设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按照“三抓一促”(抓学习、抓作风、抓环境,促跨越)活动的总体要求,做优化环境和“首席发展环境”、“第一服务窗口”的表率。进一步解放思想、简政放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四减五制三集中”改革。坚决贯彻执行我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加大反腐倡廉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结合“法治湖北、文明湖北”建设,进一步抓好项目建设环境综合治理,拟于3月、6月分别开展一次大型建设环境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打击 “砂霸”、“石霸”、强买强卖、非法阻工等不法分子和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重大项目建设环境。(牵头单位:省监察厅、省公安厅;责任单位: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

  4、强化督办调度,每季度召开投资暨重点项目推进工作会议。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席会制度,每季度分析投资运行态势,总结重大项目建设情况,集中查找和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和实施。2013年起,拟在全省试行投资及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情况通报制,即在报请省委、省政府同意后,每季度将各市州投资完成及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情况在《湖北日报》、省政府门户网站、省政府要情专报上予以通报,激发比、学之风,营造赶、超之气。(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统计局;责任单位: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

  5、落实领导责任,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加强全省“重大项目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对全年活动的领导指挥,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的联络协调作用,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共同推进活动的整体谋划、组织实施和检查督办。根据《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建设项目目标考核暂行办法》(鄂政办发[2012]80号),“重大项目建设年”活动的有关开展情况纳入到对各地的工作考核之中,要求各地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把全年投资计划目标分解到季度和月度,把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责任细化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省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实行“月报制”,要求各地、各部门于每月10日前将项目开工、进展、竣工、完成投资等情况报送省重点办统一汇总。督促各项目单位依据统计法和有关工作要求,及时向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数据和相关凭证,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和应统尽统。(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统计局;责任单位: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

  (二)工业增量提质行动

  主要目标:

  县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0家,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4%。

  工作重点:

  以“两计划一工程”为抓手,以壮规模和优化结构为主攻方向,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壮大产业规模,着力推进技术创新,着力促进产业集聚,着力促进“两化”融合,着力培育市场主体,推动产业规模跃上新台阶,结构调整再造新优势,努力保持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构建促进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实现富民强省提供首要支撑。

  1、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行动。全面实施“两计划一工程”,推进产业集群建设,促进产业链延伸,提升产业配套能力。加快调整生产力布局与改造传统产业,积极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积极引导钢铁、汽车、有色金属、建材、化肥等行业调整和重组,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和产品抗风险能力。突出抓好100户重点企业技术改造示范工程,力争全年技术改造投资增长18%。发挥军工科技优势,推进军地合作。积极推动襄阳、宜昌、十堰、荆州、荆门、黄石、武汉硚口区等7个国家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政策争取和实施工作。

  2、推动创新驱动发展行动。加强创新体系建设,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科技成果推介和技术交易拍卖机制。强力推进海洋工程制造、医药、食品加工、循环经济、电子信息及先进装备制造等六大新兴产业发展。研究制定电子信息、生物等产业发展三年实施方案,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壮大产业规模。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试点,建设2-3个试点基地。研究制定全省信息化发展政策意见,策划实施一批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宽带中国工程项目。加快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强东湖“资本特区”建设,推进科技与金融融合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幅比工业高3个百分点左右,技术合同交易额增长20%以上。

  3、大力培育市场主体行动。认真贯彻国务院新36条和《大力推动民营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措施,围绕落实降低民营经济门槛、拓宽领域、改善环境等政策措施,加大协调和督导力度,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积极引导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培育发展一批技术先进、核心竞争力强、主业优势明显的行业领军企业。强化大企业联系服务机制,深入推进“大企业直通车”服务。落实结构性减税、信贷倾斜等优惠政策,促进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重点培育100户成长型、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发展路子,支持成长型中小企业做强做优,支持特色优势产业中小企业做强做大,培育一批专业化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力争全年新增小企业1万家。

  4、深入推进“两化”融合行动。全面深化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渗透应用,提高工业信息化水平。大力发展协同设计、协同制造、协同商务,促进企业内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信息技术在优势支柱产业的应用,重点支持汽车、装备制造、食品、石化、钢铁、电子信息、纺织等产业全面应用信息技术、产品和装备。继续实施“两化”融合试点示范工程,充分发挥200家示范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提高地区、行业、企业信息化试点示范覆盖面和融合水平;推进一批信息化平台建设,强化“两化”融合服务支撑。

  保障措施:

  一是加大工业投资和引导力度。切实强化项目落地工作力度,对符合我省工业发展规划及规划环评的项目,在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用地、环评、规划及节能评估等手续办理上一律开设快捷通道,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实行统一受理、提前介入、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二是健全完善服务体系。按照“政府扶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原则,着力建设以政府服务为引导、公益性服务为基础、商业性服务为支撑的公共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形成创业辅导、融资担保、人才培训、技术创新、信用评价、信息咨询、法律维权、协会商会等八大服务平台。

  三是加强工业运行分析和监测。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研判,强化行业信息统计和信息发布,建立产业安全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和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在行业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是建立实施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与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目标任务逐步落实。同时加强跟踪监测和信息发布,增强社会参与度。

  (牵头单位:省经信委,责任单位: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

  (三)农产品增值增收工程

  主要目标:

  粮食增产5亿斤,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超万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以上。

  工作重点: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突出特色、规模、品牌、效益四个主攻方向,进一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1、大规模开展粮食高产创建。积极实施“种子工程”,培育3-5个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种子品牌,推广一批高产良种,水稻国标优质率稳定在70%以上,油菜“双低”优质率稳定在95%以上。抓好以水稻机械化插秧和油菜机播机收为重点的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作业。大力发展双季稻,扩大早、晚稻连作面积50万亩,水稻集中育秧大田栽插面积超过200万亩。油菜面积恢复到1750万亩以上,总产增加3.5万吨。扩大玉米面积20万亩,启动100万亩红薯生产基地。

  2、发展高效经济作物。继续建好六大蔬菜特色产业基地,确保800万亩菜地最低保有量,突破性发展设施蔬菜,大力发展水生蔬菜,稳定发展高山反季节蔬菜。重点建设优质柑橘、砂梨、桃枣等“三条水果带”,打造鄂东大别山、鄂西武陵山、鄂西北秦巴山、鄂南幕阜山等四大茶叶优势产区,不断提高单位面积产出率。抓好部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建设30个菜果茶万亩标准化示范园区,园艺作物标准园总面积突破50万亩。

  3、实施畜牧业“两工程一计划”。全面实施“千亿元生猪产业工程”、“双百万吨禽蛋产业工程”及“肉鸡、水禽倍增计划”,以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为主,开展“四级联创”,大力推广高效养殖模式,稳定发展大型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提高规模化养殖比重。生猪出栏增加100万头,肉类和禽蛋产量增加3%以上。

  4、加快建设水产品“双千亿”产业。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在1000万亩以上,淡水产品总量达到410万吨,渔业产值突破700亿元。加快水产现代苗种企业建设,苗种生产达到900亿尾;扩大健康生态养殖比重,整体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市),新创建部级健康养殖示范场30家;完成40万亩池塘改造,新增名特优水产养殖面积30万亩。

  5、实施龙头企业“腾飞”工程。通过资源整合、合作重组、收购兼并等方式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全面增强25个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的承载和辐射功能,推动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发展。新增100家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的龙头企业、6家过10亿元的企业、2家过30亿元的企业,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4500家,安置农民就业50万人。打造10条农业科技产业链。突出品牌整合和推介,开展农企对接、农超对接,增强市场竞争力。总结推广股份合作、“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发展订单农业,密切企业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带动农户800万户次。

  6、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发展休闲农业。以“阳光工程”为龙头,全年培训农民200万人次,及时提供劳务信息,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0万人。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点超过3万家,安置农民就地就业30万人。

  保障措施: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出台的各项惠农政策,确保各项财政补贴到农民手中。

  二是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等;加强和规范土地流转,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继续开展省级示范合作社创建,发展一批集生产、营销、农机服务于一体的大型综合专业合作社。

  三是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气象预报水平,增强抗旱防洪、疫病虫害防控能力,提升防灾减灾水平。

  四是强化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建设,为企业和农民及时提供农产品供求价格信息。

  五是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农技推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牵头单位:省农业厅,责任单位: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

  四、活动步骤

  按照省委“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争创发展新业绩”活动的总体部署,全省2013年“推进富强湖北建设”专题活动从2月下旬正式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动员部署、全面实施和考核表彰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 (2月下旬-3月初)

  印发专题活动方案,将各项任务按程序分解到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和各部门执行。

  (二)全面实施(3月初-11月底)

  围绕目标任务,动员组织各地、各部门抓紧实施,及时总结经验,明确阶段性任务,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考核表彰(12月)

  年底,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考核,报省委、省政府同意后,在年底召开的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对活动开展出色、考核情况优异的地方政府、省直部门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嘉奖。

  五、工作措施

  (一)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把“推进富强湖北建设”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真正把富强湖北建设落实到政策制定、工作部署、干部配备和组织实施上。

  (二)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全力保障资金供应,继续实施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机制,推动建立重点项目与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间的长效对接机制,鼓励和引导更多央企资金、民间资金、境外资金进入重点建设领域。继续提高能源保障能力,着力加强用地保障,大幅提高科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为富强湖北建设提供要素支撑。

  (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厉行“三短一简一俭”,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行行政审批“四减五制三集中”,优化工作流程,精简办事程序,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加大环境创优工作力度,树立“发展第一、服务至上”的理念,营造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浓厚氛围。

  (四)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或通报工作进展。省委、省政府定期组织综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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