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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钟祥市城市智能化停车设施及社会停车场项目

  • 分类:典型案例
  • 来源:区域经济合作交流处
  • 发布时间:2017-09-08

  一、项目概况

  钟祥市城市智能化停车设施及社会停车场PPP项目,是由政府方发起,项目实施机构为钟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资规模为1.25亿元。

  本项目在城区内共新建三处智能化停车设施和十一处社会停车场,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25324平方米,共设置标准停车位4390个(含无障碍停车位95个);并配套建设照明、供电、排水、绿化等设施。

  2016年11月,经过前期充分准备,通过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经过两轮谈判和公示程序,最终选定武汉烽火众智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为中标社会资本;2017年1月由武汉烽火众智智慧之星管理有限公司(占股80%)和钟祥市瑞城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占股20%)共同参股成立SPV项目公司——钟祥市众瑞智城智能化系统有限公司。

  二、运作模式

  1、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 (BOT)方式运作。项目合作期为20年,其中建设期3年,剩余期限为运营期。合作期内,钟祥市众瑞智城智能化系统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等工作,合作期满后社会资本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无偿移交给政府方。

  2、交易结构:


  3、投融资模式:钟祥市瑞城基础设施有限公司代表政府出资方与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项目估算总投资的25%,折合3130万元,其中社会资本出资2504万元,占股80%,政府方用土地使用权入股,占股20%。项目资本金之外的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政府方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运营模式及回报机制:项目公司通过向使用者收取停车服务费来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回报。政府授予项目公司20年(含建设期)的停车场特许经营权,每四年启动一次调价机制,使社会资本方通过停车场收费运营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项目约定投入运营后所获利润首先用于社会资本方回收投资,当投资收回后政府按可分配利润的20%分红,社会资本按可分配利润的80%分红。当投资收益率超过10%时(不含10%),按超额部分的利润政府分红60%,社会资本分红40%,充分体现了长期合作、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PPP特征。

  5、主要风险分配框架:根据风险管理的基本理论,PPP项目风险应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分担,而风险分担的原则是:任何一种风险都应由最适宜承担该风险或最有能力控制该风险失的一方承担。符合这一原则的风险分担是合理的,可以取得双赢或多赢的效果。根据上述风险分担原则,PPP项目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共担。

  6、合同体系和主要权利义务:本PPP项目合同体系,主要包括PPP项目合同、融资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运营服务合同、产品采购合同和保险合同等。其中,PPP项目合同是本项目合同体系最核心的法律文件。另外,根据本项目的资金来源情况,需由政府授权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股东合同,以在股东之间建立长期的、有约束力的合约关系。政府方主要负责监管和绩效考核,社会资本方主要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等。

  三、2017年计划投资、进度目标和主要节点目标

  1、2017年计划投资:项目于2017年开始施工,计划2017年投资5000万元。

  2、进度目标:2017年计划完成停车场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完成智能化设备安装及调试。

  3、主要截点目标:计划2018年底前建成完工并投入试运营。

  四、示范推广价值

  1、全省首个落地的城市停车PPP项目。2015年8月份,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该意见明确以停车产业化为导向,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鼓励采用PPP模式来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和机械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本PPP项目符合上述政策,更进一步吸引了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项目通过政府投资与社会融资相结合,采取PPP模式吸引了资金实力雄厚、技术实力领先、专业运营经验丰富的社会资本参与,既创新投融资机制、激活了社会资本,又有效解决资金难题;通过引入企业管理制度,利用社会资本来提供资产和服务能为政府部门提供更多的资金和技能,减少费用超支,提高办事效率,传播最佳管理理念和经验;通过实行统一管理与运营,有利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实现公共服务设施运营的规范化运作,并为其他项目积累经验。

  2、将土地使用方式与PPP模式相结合。由于该项目涉及商业运营,项目用地无法通过划拨方式交付使用,而只能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出让。在当时适用的法律框架下,土地招拍挂的程序与PPP社会资本的采购程序是相对独立的,若分别执行土地招拍挂程序和PPP社会资本的采购程序,则可能面临通过土地招拍挂程序获得项目土地使用权的社会资本与通过PPP采购流程选定的社会资本不同,导致项目无法执行。为解决这一矛盾,该项目创新性地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SPV公司,既缓解了政府的资金压力,也解决了项目的用地问题。实际上,这也符合了2017年2月国土资源部会同发展改改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人民银行、林业局、银监会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的指导精神。也即,在自愿的前提下,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应土地,支持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使项目拥有完整的土地产权,增加其资产总量和融资能力。

  3、兼顾经营性与公益性平衡,维护公共利益。由前述回报机制可知,当投资收回后政府按可分配利润的20%分红,社会资本按可分配利润的80%分红。当投资收益率超过10%时(不含10%),政府按超额利润的60%分红,社会资本40%分红,政府分的红利可用于其他社会公用事业发展,这样既维护了社会资本方的权益,更加保证了当地政府和公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