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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

  • 分类:典型案例
  • 来源:区域经济合作交流处
  • 发布时间:2017-09-08
  一、项目概况

  黄冈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建设总长33.917公里,选线位于黄州大道(新港北路-唐渡二路)、新港北路(黄州大道-中环路)、中环路(新港北路-国安路)、国安路(中环路-东门路)、赤壁大道(青砖湖路-明珠大道)、八一路(沿江大道-青砖湖路)、南湖路(明珠大道-巴河快速路)、东门路(东方广场-崇文路)、明珠大道(东门路-宝塔大道)等9条现状及规划道路同时,建设望湖路、苏林路、赤壁大道稳健段、南湖五路、福海路等5条支线。本项目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总投资31.05亿元。

  项目建设黄州大道、新港北路、中环路3条主线和望湖路1条支线7.853公里地下综合管廊,其中,新港北路、中环路在绿化带建设无须征地,苏林路和望湖路征地手续已办完,黄州大道4.88公里的初步设计已完成专家评审,报市发改委审批,征地公示完成,红线已划,正在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其他道路初步设计正在加紧编制。

  2016年11月17日,黄冈市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启动社会资本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工作,通过公开、透明、阳光的招投标程序,1230日完成招标工作,由实力强劲、经验丰富的中建三局中标。

  依据《黄冈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总投资310501.24万元。

  二、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即由市政府指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法定程序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黄冈市遗爱湖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先期独资成立项目公司,实施项目前期工作。中选社会资本与遗爱湖污水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即“项目公司”或“SPV公司”),拟注册资金10亿元,约占总投资32.2%,政府方出资1亿元,社会资本出资9亿元。其余建设投资由银行贷款解决。

  市住建委依法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期定为3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项目公司在运营期内,负责运营、维护管廊,依法向入廊管线单位收取管线入廊费和管廊运营管理费,并根据绩效考核情况获得政府给予的可行性缺口补助和购买服务。

  在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所有项目设施无偿完好、无抵(质)押的移交给市政府指定机构。

  本项目社会资本方年化投资回报收益率控制在6%以内,并根据最终中标社会资本方的管廊服务费报价确定。如管廊经营管理收入无法达到上述支付要求,政府给予可行性缺口补助,补助额度计算公式如下:

  可行性缺口补助=最终管廊服务费-管廊经营管理收入

  同时,将以上政府支付责任纳入市本级年度财政支出预算。

  、2017年计划投资、进度目标和主要节点目标

  黄冈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 3亿,开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5.098公里。

  目前已完成投资5200万元,新港北路试验(示范)段已完成便道硬化,现场钢板桩施工已完成,土方开挖完成8000方,结构施工完成120m。黄州大道启动现场施工打围,完成打围约600m。

  示范推广价值

  1、此项目是黄冈重大PPP项目,对引领带动黄冈其他项目的投资建设具有示范效应。

  2、黄冈是革命老区,经济基础较为薄弱,采用PPP模式推进市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既可以缓解财政压力,又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驻黄冈,实现双赢。

  3、地下综合管廊可采用预制管廊,对推进装配式建筑具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