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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脱贫攻坚收官战 湖北开展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

助力脱贫攻坚收官战 湖北开展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

发布时间:2020-10-09 10:44 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日前,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印发通知,在全省事业单位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

此次专项奖励工作的目的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人社部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有效发挥人事奖励工作手段,展现湖北省事业单位参与脱贫攻坚成果和风采,激励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更好服从服务全省脱贫攻坚大局,努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做贡献。

奖励对象范围

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和集体。向湖北省37个贫困县(市、区)倾斜,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四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人员一般不推荐,六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人员从严掌握。

奖励条件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服从大局、履职尽责、深入脱贫攻坚一线,倾心用力真扶贫、扶真贫,出色完成扶贫任务,事迹突出;勤于钻研、勇于探索,创新扶贫措施或方式方法,理论或实践创新产生重要影响,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此次奖励工作按照统一部署、集中开展、分级负责的原则在今年9月至11月组织实施。省级主要负责记大功奖励工作,市州主要负责记功奖励工作,县市负责嘉奖奖励工作。全省拟确定记大功事业单位个人50名、集体20个。记大功工作在10月上旬完成,记功工作在10月底完成,嘉奖工作在11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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