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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现行居民合表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适用范围的通知》(鄂价环资规〔2013〕102号)和《省发改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1〕330号) 等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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