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省政府 登录| 注册 繁体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发布机构: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13日
名   称: 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 文   号: 鄂教基〔2021〕1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13日

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名  称 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
文  号 鄂教基〔2021〕1号
效力状态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13日

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

附件:价格(收费)工作文件汇编-2023.11.16.0001.001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