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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1043110/2024-00025 分     类: 对外经贸合作
发布机构: 外经处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28日
名   称: 省发改委关于宜昌东阳光电池箔有限公司东阳光年产5万吨低碳高端电池铝箔项目确认书有关内容变更的批复 文   号: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3〕36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8日

省发改委关于宜昌东阳光电池箔有限公司东阳光年产5万吨低碳高端电池铝箔项目确认书有关内容变更的批复

宜昌东阳光电池箔有限公司:

20238月,我委办理了东阳光年产5万吨低碳高端电池铝箔项目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鄂发改审批服务〔2023240号)

因企业对《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产业条目理解存在差异,导致项目产品与产业条目不符,影响进口设备减免税手续办理。为顺利推进项目实施,经审核,同意《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鄂发改审批服务〔2023240号)项目产业政策审批条目《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22年版)》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第三类制造业第(十九)条汽车制造业277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能量型动力电池单体;电池正极材料(比容量≥180mAh/g,循环寿命2000次不低于初始放电容量的80%)及前驱体材料电池负极材料(比容量≥500mAh/g,循环寿命2000次不低于初始放电容量的80%)、电池隔膜(厚度≤12μm,孔隙率35%~60%);电池管理系统,电机控制器,电动汽车电控集成;电动汽车驱动电机系统(高效区:85%工作区效率≥80%),车用DC/DC(输入电压100V400V),大功率电子器件(IGBT,电压等级≥750V,电流≥300A);插电式混合动力机电耦合驱动系统;燃料电池发动机(质量比功率≥350W/kg)、燃料电池堆(体积比功率≥3kW/L)、膜电极(铂用量≤0.3g/kW)、质子交换膜(质子电导率≥0.08S/cm)、低铂催化剂、碳纸(电阻率≤3mΩ·cm)、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泵、氢气引射器、增湿器、燃料电池控制系统、升压 DC/DC70MPa 氢瓶、车载氢气浓度传感器;电动汽车用热泵空调;电机驱动控制专用32位及以上芯片(不少于2个硬件内核,主频不低于180MHz,具备硬件加密等功能,芯片设计符合功能安全ASIL C以上要求);一体化电驱动总成(功率密度≥2.5kW/kg);高速减速器(最高输入转速≥12000rpm,噪声低于75dB);热管理及控制系统(电动压缩机、冷媒组合阀、电子水泵、高效静音电子冷却风扇、高效鼓风机、新能源车集成化模块等);锂电池铝塑膜(厚度152μm±10%,外层剥离强度≥6.5N/15mm,内层剥离强度≥10N/15mm,内层耐电解液剥离强度≥90N/15mm,成型性≥5.5mm变更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22年版)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第三类制造业第(十)条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137“高新技术有色金属材料及其产品生产:高温超导材料,记忆合金材料(钛镍、铜基及铁基记忆合金材料),超细(纳米)碳化钨及超细(纳米)晶硬质合金,超硬复合材料,贵金属复合材料,轻金属复合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航空航天装备、电力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档数控机床及机器人、农机装备、节能环保领域用高性能轻金属及铜合金材料深加工,泡沫铝,原子能级海绵锆钨及钼深加工产品”。请按规定到主管地海关办理进口设备减免税。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12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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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关于宜昌东阳光电池箔有限公司东阳光年产5万吨低碳高端电池铝箔项目确认书有关内容变更的批复

索 引 号 011043110/2024-00025
分  类 对外经贸合作
发布机构 外经处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28日
名  称 省发改委关于宜昌东阳光电池箔有限公司东阳光年产5万吨低碳高端电池铝箔项目确认书有关内容变更的批复
文  号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3〕36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8日

省发改委关于宜昌东阳光电池箔有限公司东阳光年产5万吨低碳高端电池铝箔项目确认书有关内容变更的批复

宜昌东阳光电池箔有限公司:

20238月,我委办理了东阳光年产5万吨低碳高端电池铝箔项目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鄂发改审批服务〔2023240号)

因企业对《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产业条目理解存在差异,导致项目产品与产业条目不符,影响进口设备减免税手续办理。为顺利推进项目实施,经审核,同意《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鄂发改审批服务〔2023240号)项目产业政策审批条目《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22年版)》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第三类制造业第(十九)条汽车制造业277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能量型动力电池单体;电池正极材料(比容量≥180mAh/g,循环寿命2000次不低于初始放电容量的80%)及前驱体材料电池负极材料(比容量≥500mAh/g,循环寿命2000次不低于初始放电容量的80%)、电池隔膜(厚度≤12μm,孔隙率35%~60%);电池管理系统,电机控制器,电动汽车电控集成;电动汽车驱动电机系统(高效区:85%工作区效率≥80%),车用DC/DC(输入电压100V400V),大功率电子器件(IGBT,电压等级≥750V,电流≥300A);插电式混合动力机电耦合驱动系统;燃料电池发动机(质量比功率≥350W/kg)、燃料电池堆(体积比功率≥3kW/L)、膜电极(铂用量≤0.3g/kW)、质子交换膜(质子电导率≥0.08S/cm)、低铂催化剂、碳纸(电阻率≤3mΩ·cm)、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泵、氢气引射器、增湿器、燃料电池控制系统、升压 DC/DC70MPa 氢瓶、车载氢气浓度传感器;电动汽车用热泵空调;电机驱动控制专用32位及以上芯片(不少于2个硬件内核,主频不低于180MHz,具备硬件加密等功能,芯片设计符合功能安全ASIL C以上要求);一体化电驱动总成(功率密度≥2.5kW/kg);高速减速器(最高输入转速≥12000rpm,噪声低于75dB);热管理及控制系统(电动压缩机、冷媒组合阀、电子水泵、高效静音电子冷却风扇、高效鼓风机、新能源车集成化模块等);锂电池铝塑膜(厚度152μm±10%,外层剥离强度≥6.5N/15mm,内层剥离强度≥10N/15mm,内层耐电解液剥离强度≥90N/15mm,成型性≥5.5mm变更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22年版)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第三类制造业第(十)条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137“高新技术有色金属材料及其产品生产:高温超导材料,记忆合金材料(钛镍、铜基及铁基记忆合金材料),超细(纳米)碳化钨及超细(纳米)晶硬质合金,超硬复合材料,贵金属复合材料,轻金属复合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航空航天装备、电力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档数控机床及机器人、农机装备、节能环保领域用高性能轻金属及铜合金材料深加工,泡沫铝,原子能级海绵锆钨及钼深加工产品”。请按规定到主管地海关办理进口设备减免税。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12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