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043110/2021-61471 | 分 类: |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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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环资处 | 发文日期: | 2021年10月27日 |
名 称: | 省发改委关于华盛新人造板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超强刨花板生产线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 | 文 号: |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1〕238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27日 |
省发改委关于华盛新人造板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超强刨花板生产线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
黄石市发改委、湖北华盛新人造板有限公司:
报送的湖北华盛新人造板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超强刨花板生产线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收悉(项目代码:2017-420206-20-03-109948)。该项目由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建成后计划年产40 万立方米超强刨花板。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和委托机构评审意见,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该项目符合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用能分析客观准确,提出的节能措施合理可行。2022年7月项目建成投产后,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耗量当量值为36414吨标准煤(等价值为48385吨标准煤)。其中年消耗电力6432.54万千瓦时、年耗生物质燃料73650吨、年耗柴油69.94吨、年耗新鲜水125381吨。
二、该项目对黄石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增量控制目标有较大影响、对完成强度控制目标有一定影响。项目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对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投产前建设好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用户端,确保项目用能控制在批复范围之内。
三、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耗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提出变更申请。
四、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应对其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黄石市要加大推广智慧能源和产业升级改造力度,优化产业布局,确保“十四五”能耗双控任务完成。黄石市发改委要加强对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