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043110/2021-62497 | 分 类: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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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社会处 | 发文日期: | 2021年11月06日 |
名 称: | 省发改委关于黄冈师范学院李时珍综合实验实训大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文 号: |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1〕247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06日 |
省发改委关于黄冈师范学院李时珍综合实验实训大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报请审批黄冈师范学院李时珍综合实验实训大楼项目建议书的函》(鄂教发函〔2021〕19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审定“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名单的请示》(秘三字〔2021〕756号)的批示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黄冈师范学院在黄冈市临空经济区黄冈师范学院东校区校内东北角实施黄冈师范学院李时珍综合实验实训大楼项目,项目代码:2111-420000-04-01-857331。
二、项目建筑面积274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13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349平方米。主要建设中医药实验实训楼、生物与农业实验实训楼,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消防、道路及绿化等设施。
三、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5566.34万元,待评估论证后,在可研批复中予以明确。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其余资金由学校自筹解决。
请项目单位据此抓紧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批。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