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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1043110/2022-01456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社会处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名   称: 省发改委关于湖北大学产教融合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   号: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1〕368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04日

省发改委关于湖北大学产教融合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报请审批湖北大学产教融合中心项目建议书的函》(鄂教发函〔20212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审定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名单的请示》(秘三字〔2021756号)的批示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湖北大学在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平江东路630号湖北大学阳逻校区内实施湖北大学产教融合中心项目,项目代码:2112-420000-04-01-737688

二、项目建筑面积56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主要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及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未来技术学院等。

三、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5498.2万元,待评估论证后,在可研批复中予以明确。资金来源主要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学校自筹解决。

请项目建设单位据此抓紧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批。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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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关于湖北大学产教融合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 011043110/2022-01456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社会处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名  称 省发改委关于湖北大学产教融合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  号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1〕368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04日

省发改委关于湖北大学产教融合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报请审批湖北大学产教融合中心项目建议书的函》(鄂教发函〔20212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审定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名单的请示》(秘三字〔2021756号)的批示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湖北大学在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平江东路630号湖北大学阳逻校区内实施湖北大学产教融合中心项目,项目代码:2112-420000-04-01-737688

二、项目建筑面积56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主要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及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未来技术学院等。

三、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5498.2万元,待评估论证后,在可研批复中予以明确。资金来源主要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学校自筹解决。

请项目建设单位据此抓紧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批。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