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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1043110/2024-18111 分     类: 水运
发布机构: 基础处 发文日期: 2024年04月03日
名   称: 省发改委关于清江旅游航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   号: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68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03日

省发改委关于清江旅游航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宜昌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送审清江旅游航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宜发改交通〔2023131号)等文件及材料收悉,结合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江旅游航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国咨鄂评〔20248号)和省交通运输厅20242月出具的《关于反馈清江旅游航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意见的函》等文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清江航道条件和通航环境,提高航道通航监管和服务能力,打造与清江沿线景区开发相适应的示范航道,提升清江水上旅游品质,推进交旅融合发展、践行交通强国战略,根据《湖北省水运发展十四五规划》,同意建设清江旅游航道工程(项目代码:2212-420000-04-01-728344)。

二、清江旅游航道工程位于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宜都市境内,起于清江干线高坝洲枢纽,止于石板溪河段,全长133公里(含车溪河口至花桥5.5公里航道),航道按照III级航道通航标准建设,航道尺度2.5×60×340米(水深×航宽×弯曲半径),通航保证率为9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工程、航标工程、港航基地工程、交旅融合渡口工程、信息化工程、锚地工程等。

三、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设计最高、最低通航水位、河床演变与碍航特性的分析结论,基本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的航道工程及配套工程建设方案,主要包括:对龙舟坪碍航滩段进行疏浚,按一类航标配布各类航标258座(含备品5座),新建2处、配套完善2处港航维护基地,打造8处交旅融合渡口,建设电子航道图等智慧航道设施,新建武落钟离山锚地1处。

四、工程估算总投资18166.19万元,资金来源:除按照有关政策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外,剩余部分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配套落实。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五、建设工期24个月。

六、在下阶段需细化落实清江大桥(三里店大桥)和花桥防撞设施、助航设施和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请你委督促项目法人按照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航道工程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方案,落实各项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委审批。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43日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清江旅游航道工程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它





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委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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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关于清江旅游航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011043110/2024-18111
分  类 水运
发布机构 基础处
发文日期 2024年04月03日
名  称 省发改委关于清江旅游航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  号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68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03日

省发改委关于清江旅游航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宜昌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送审清江旅游航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宜发改交通〔2023131号)等文件及材料收悉,结合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江旅游航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国咨鄂评〔20248号)和省交通运输厅20242月出具的《关于反馈清江旅游航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意见的函》等文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清江航道条件和通航环境,提高航道通航监管和服务能力,打造与清江沿线景区开发相适应的示范航道,提升清江水上旅游品质,推进交旅融合发展、践行交通强国战略,根据《湖北省水运发展十四五规划》,同意建设清江旅游航道工程(项目代码:2212-420000-04-01-728344)。

二、清江旅游航道工程位于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宜都市境内,起于清江干线高坝洲枢纽,止于石板溪河段,全长133公里(含车溪河口至花桥5.5公里航道),航道按照III级航道通航标准建设,航道尺度2.5×60×340米(水深×航宽×弯曲半径),通航保证率为9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工程、航标工程、港航基地工程、交旅融合渡口工程、信息化工程、锚地工程等。

三、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设计最高、最低通航水位、河床演变与碍航特性的分析结论,基本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的航道工程及配套工程建设方案,主要包括:对龙舟坪碍航滩段进行疏浚,按一类航标配布各类航标258座(含备品5座),新建2处、配套完善2处港航维护基地,打造8处交旅融合渡口,建设电子航道图等智慧航道设施,新建武落钟离山锚地1处。

四、工程估算总投资18166.19万元,资金来源:除按照有关政策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外,剩余部分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配套落实。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五、建设工期24个月。

六、在下阶段需细化落实清江大桥(三里店大桥)和花桥防撞设施、助航设施和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请你委督促项目法人按照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航道工程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方案,落实各项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委审批。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43日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清江旅游航道工程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它





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委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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