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法院“一站式建设”为人民群众多元解纷

信息来源: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简报2022年第8期(总第79期)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0日

为不断夯实营商环境法治基石,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动建成7个人民调解中心综合体,实现咸宁全域高标准全覆盖。截至2021年12月,全市各人民调解中心共接待咨询群众38752人次,受理案件16731件,结案16173件,调解案件结案率96.7%。2月24日,咸宁中院一站式建设项目入选“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十大典型经验”,被表彰为全国法院一站式建设先进单位。

一是向外借力,搭建多元解纷平台。咸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咸宁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方案》,将调解中心建设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委政法委统筹推进建设;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14个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驻市人民调解中心,调解、仲裁、公证、裁判等机构集中办公;建立60多名专业人才库,并将全市44个调委会和55名专职调解员纳入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名册,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调解工作;所辖6县(区)人民调解中心全部启用运行,建成乡镇人民调解中心46个,村级人民调解工作室71个;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纳入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考核内容,设立每年1000万元调解奖补基金,并按季度发放。

二是内挖潜力,推进诉调实质对接。实施诉前分流,制定《民商事案件繁简立案识别分流标准(试行)》《关于民间借贷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等系列制度。2021年,全市法院诉前分流案件7475件;进行简案快审,对于委托、委派到人民调解中心的案件,或调或判均在调解中心办理,调解不成则由速裁团队一站式审理;制定交通事故、民间借贷等五类案件裁判指引和八类小额诉讼案件简化文书样式。2021年,全市法院速裁团队共审结案件12027件。

三是多点发力,拓展多元解纷机制。建立涉疫合同履行等纠纷案件预警机制,出台了《关于处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争议案件相关问题的意见》,开展“法院+工会”“法院+保险”诉调对接工作。开辟复工复产案件绿色通道,出台《关于建立健全人民法院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推动成立知识产权纠纷调委会进驻调解中心。出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立税收共治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全省率先建立破产案件税收共治协作机制。开展全市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年”,依托基层人民法庭,促进矛盾纠纷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诉前,通山县依托“三治两无”平安示范村建设,形成一村一律师、一法官的“3+X”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