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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年03月23日
名   称: 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   号: 鄂价费〔2017〕27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年03月23日

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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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索 引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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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名  称 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  号 鄂价费〔2017〕27号
效力状态
发布日期 2017年03月23日

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价格(收费)工作文件汇编-2023.11.16.0001.001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