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申报审签方面的问题
来信主题:关于项目申报审签方面的问题
来信人:余先生
留言时间:2024.3.18(工作日-周一)
来信内容:
我在湖北政务服务网登录账号:421202FG01,跳转至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项目审批,但审批过退回的项目,审批意见均无法查询,向平台技术人员反映,无法解决,要求核实处理。如:咸安区园林休闲康养中心项目,项目代码:2401-421202-04-01-13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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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答复时间:2024.3.21(工作日-周四)
答复内容:
余先生:
您好,经平台工程师调查、分析,发现是因您将审批退回时填写的意见填写在向申报单位发送的通知书中,而不是审签单,故导致查询办件信息时,未查到办理意见。
平台已致电您,并向您解释操作方式,以防止后续出现同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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