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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门联席会议关于印发湖北省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门联席会议关于印发湖北省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7 15:55 来源: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湖北省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门联席会议(代章)

2022年4月27


湖北省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鼓励和促进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进一步培育新型消费,更好发挥新型消费对湖北省消费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2号)和国家发改委等28部门《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发改就业〔2021〕396号)精神,制定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会部署,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加强新型消费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全面加大策支持力度,以新业态新模式为引领,加快推动新型消费扩容 提质,持续激发消费活力,推进消费领域线上线下、行业产业深 入融合,不断优化新型消费发展环境,促进全省消费高质量发展。 2025年,把全省建成中部消费新高地和全国新型消费重要增 长极,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新型消费成为 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依托数字技术,培育壮大消费新业态新模式

深入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全省零售餐饮、 文化旅游、体育健身、医疗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应用, 促进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进一步优化新型消费供给。

(一)大力培育零售餐饮新业态新模式。支持电商平台赋能 实体商业,推动商圈商户开展数字化改造和全渠道营销。支持实 体商业企业发展社群营销、直播带货、“云逛街”等新模式。大力推广“生鲜电商+冷链宅配”“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鼓励各地优选本地产品开展线上线下协同促销、消费帮扶活动。办好武汉国际电子商务暨“互联网+”产业博览会。组织本省电商平台、品牌企业参与“全国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等活动。鼓励省内机关单位在“湖北省消费帮扶公共服务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在办公楼宇、住宅小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科学布局建设智慧商超、智慧餐厅等。(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经信厅、市场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大力发展数字文化旅游服务。支持文旅企业参与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影剧院等数字化改造升级。鼓励原创网络动漫、音乐等数字文化产品生产制作,加大数字化、沉浸式、互动式文旅项目设计开发,培育一批“湖北创意”“湖北设计”数字文旅品牌示范项目。推动文旅企业建立线上运营体系,打造云观展、云赏艺、云旅游等线上文旅产品,发展演播、数字艺术等新业态。加快推进全省旅游景区“上云用数赋智”,打造一批标志性智慧旅游目的地。加强“一部手机游湖北”平台建设,完善旅游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等功能。在国家文化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和试点城市建设一批集合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小剧场等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地,组织开展数字文旅消费体验活动。(责任单位:省文旅厅、省经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积极发展智能体育健身服务。支持通信运营商开展“数字体育”基础能力建设与研发,打造一批湖北“数字体育”国家级标杆性项目。鼓励体育企业开发精准服务和定制服务,发展数字体育、在线健身、网上赛事等体育消费新业态。支持高校体育专业学生、退役专业运动员开展“互联网+健身”创新创业活动,支持社会力量建设智能健身房、网络健身房。打造全省全民体育健身管理服务平台,集合发布体育健身知识、提供培训咨询服务、预订体育场地、发布赛事活动等功能。推动全省体育场馆智能化技术应用。(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支持实体医疗机构整合线上线下医疗服务资源,从网上医疗咨询向互联网医院升级。支持医务人员在互联网医院和诊疗平台多点执业。规范推广慢性病互联网复诊、远程医疗、互联网健康咨询等模式。加快电子健康病历共享,推动医学检验项目、医学影像检查和影像资料互认。打通互联网诊疗、电子处方流转、医保在线支付、药品配送等全链条服务,推进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定点药品销售机构数据互通共享。推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医保线上支付。建设健全“健康湖北”公共服务平台。稳步推进三级、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建设智慧医院,加快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等技术布局应用。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提供老年友善医疗服务,切实解决老年人就医过程中运用智能技术的困难问题。推广针对急诊死亡率高的心血管疾病的智慧监测和医疗服务。(责任单位:省卫健委、省医保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稳步发展数字智慧公共服务。推动生活服务市场主体数字化转型,发展覆盖居民“衣食住行娱”、基于地理位置的个性化本地化服务。加快建设功能全面、服务便捷的智慧社区,构建购物、餐饮、家政、理发、维修、洗衣、代收代缴、邮政快递等 24时全生活链一体化服务体系。构建“互联网+家庭”共享养老模式,推动智慧养老机构和智能化养老社区建设。支持网约车、共享汽车、共享单车、住宿共享、即时递送等新业态发展,鼓励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融合发展。引导通信运营商加快5G消息规模商用,积极推送生活服务消费信息。加快建设功能全面、服务便捷的智慧社区。(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推动跨界融合,促进新型消费加快发展

打通传统业态边界,推动要素重构,促进相关产业行业融合, 更好满足多元化、多样化、个性化等升级消费需求,带动新型消 费发展。

()加快提升“制造+服务”融合质效。鼓励制造业企业以消费需求为导向,积极发展个性化设计、用户参与设计和个性化定制服务。支持传统龙头企业、互联网企业打造平台生态,提供信息撮合、交易服务和物流配送等综合服务。支持具有产业链、 供应链带动能力的核心企业打造产业“数据中台”,以信息流促进上下游、产供销协同联动,发展产业服务化新生态。鼓励电子商务等行业企业向制造环节拓展业务。培育一批数字化制造外包平台,大力发展众包、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新模式。(责任单位:

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七)深入推进文化旅游消费融合发展。引导各级景区持续 推进“非遗进景区”。支持各地打造集非遗项目展示展演、休闲体验、交流交易、传习研发于一体的非遗项目特色集聚区。持续办好中国(武汉)文化旅游博览会和中国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等文旅融合展会。着力构建湖北旅游发展新格局,积极建设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国家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进一步健全长江中游三省旅游合作发展机制,共同开发三省文化旅游融合产品服务。鼓励各地积极开展融合荆楚民俗、国风国潮等多种元素的演艺、沉浸式体验等活动。因地制宜促进乡村特色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促进夜间文旅消费专项行动。(责任单位:省文旅厅、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八)稳步推动医疗养老消费融合发展。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设立老年病科、老年门诊,增加老年病床数量, 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支持三级公立医疗机构设立 老年康复中心、老年医院、护理院等康复护理专业服务机构。支 持社会力量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举办老 年病医院、老年康复医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健康管理中心等医 养结合机构。支持各地引进国内外知名的医养结合品牌企业、具 有成功开发运营经验的相关企业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养老机 构开展康复、医学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责任单位:省卫健 委、省发改委、省民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九)全面促进“体育+”融合消费。支持文旅、科教、健康、传媒、会展等企业向体育领域拓展,培育一批多元化体育市场主体。支持体育企业创作开发体现中华优秀文化、具有荆楚特色的 体育竞赛表演精品,推进体育赛事和体育表演衍生品创意和设 计。在条件适宜的城市商圈、景区景点举办体育赛事,现场同步 举办促消费活动。推动体育与旅游设施综合开发,开发兼具健康 休闲、运动体验的体育旅游产品,拓展与健身竞赛、培训等功能 相适应的文化、休闲、商业、会展等服务。(责任单位:省体育 局、省文旅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广电局、省商务厅,各 州人民政府)

四、夯实发展基础,提升新型消费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

加强新型消费基础设施和载体建设,全面推动商贸流通体系 改造升级,促进新装备新设备新技术广泛应用,为新型消费加快 发展提供强有力基础支撑。

(十)加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5G “万站工程”, 重点布局人流密集区域和产业密集区域。持续推进城市千兆网络 升级和光纤到户建设,实施新一轮宽带提速工程,深入推进“双 G双提”行动计划。积极拓展“5G+工业互联网”项目。全面推动物联网平台在城市和重点行业的广泛覆盖,打造基于窄带物联和 5G技术的物联网网络与应用场景。加快推进全省车联网建设部 署,优化社区、街区、商业网点、旅游景区、度假区等周边地面 及地下空间利用,完善充电电源配置和布局,加大充电桩(站) 建设力度,鼓励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加快推动 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促进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和城市建设数据汇集。加快城乡智慧水务、智慧应急、智慧社区、 智慧园区等场景建设。(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科 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文旅厅、省应急厅、省广电 局、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一)完善商贸流通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推进国家物流枢 纽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有序推进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储 备建设和农村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鼓励企业利用 产地现有常温仓储设施改造或就近新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县级公共配送中心,合理布设智能快件箱(信包箱)。推动新建 (在建)和老旧小区、园区、楼宇加强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 建设,既有居住社区因地制宜建设智能快件箱(信包箱),新建 居住社区原则上建设使用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的快递末端综合 服务站。深入推广邮快合作等方式,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 网点,健全必要的流通仓储设施。支持跨境电商保税仓、体验店 等项目建设。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监管部门与企业、构之间 的系统互联互通和标准化数据共享。(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 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 武汉海关、省邮政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二)进新设备新技术应用推广。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无人化装备等领域应用先行先试,支持城市场景、支线物流景无人机创新应用及无人机起降场地建设,打造无人机投递示范区。加快发展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等新型信息产品,推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技术产品融合应用,支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建设。打造5G超高清视频融合服务平台,推动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广电5G 体化发展,建设智慧广电生态体系,推进5G广播 技术研发和试验,推动超高清视频、高新视频和行业应用深度融 合和联合创新。加强5G数字流动医院(巡诊车)、5G急救设施、 智能诊疗包、智能健康检测设备、医疗机器人、字传感器等智 能化医疗装备研发设计和生产,推广智能诊疗互联互通和一体化 服务。(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省卫健委、省广电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强化政策支持,优化新型消费发展环境

切实履行政府服务职能,加强制度创新和政策支持,厚植发 展沃土,促进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在良好环境中不断发展壮大,引 领新型消费发展。

(十三)加强新型消费发展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建立 完善电子商务、共享经济、互联网医疗、新就业形态等领域相关 配套制度。加强各类新型消费数据监测分析。鼓励旅游、养老、 家政、餐饮等领域新型消费企业、行业组织等研究制定新型消费 服务标准。进一步完善覆盖线上线下、以产品编码管理为手段的 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推动跨部门追溯体系对接。支持第三方机构 应用大数据围绕夜经济、商圈改造、生活性服务业等探索建立消 费环境评价体系。(责任单位: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门联 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四)完善新型消费发展支持政策。利用中央和省级相关资金支持新型消费加快发展,促进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新型消费信贷支持,拓展新型消费相关企业融资渠道。将新型消费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障建设用地需 求。支持高校毕业生等就业重点群体投身新型消费领域就业创 业。引导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加强新就业形态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处理。(责任单位: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五)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适应新型消费发展的各领域监管服务措施。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效果。加大对线上平台垄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宣传、侵犯个人隐私、泄露用户信息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消费维权机制建设,规范网络市场秩序监管,强化网络集中促销期、重要节假日等时间节点的定向监测。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引导安全消费,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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